危房改造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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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通用6篇)1
根据《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20xx年是我县脱贫摘帽巩固提升之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住房安全保障的动态监测工作,对因灾和临时返乡有意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房屋进行排查,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582户,投入资金1268.93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以保障贫困户住房基本安全为目标,确保四类重点对象住房鉴定率、标识率、鉴定结果告知率、改造率达100%,统筹解决非四类重点对象贫困边缘户住危房问题。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工作开展范围
全县25个乡(镇)。
(二)开展对象
20xx年实施的582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三)开展时间
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5月10日
(四)自评方式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为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资金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周健忠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扎实有序开展自评工作。
2.绩效评价小组现场评价
现场评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听取各乡镇危改工作实施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二是查看“一户一档”资金是否规范。三是听取危改对象农户对乡镇工作人员是否做到三到堂工作,即基础施工到堂,主体施工到堂,竣工验收到堂。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年初将拟改造对象进行房屋危险性鉴定,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名单上报县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办,保障项目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能及时发放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及时制定《溆浦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按照改造方式确定补助标准。
⑴D级危房新建房屋按3万元/户标准补助;
⑵家庭成员2人以上享受低保政策的新建房屋按4万元/户标准补助;
⑶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实行住
房兜底保障,在严格控制建筑面积的情况下,按9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
⑷D级危房除险加固按1.5万元至2万元/户标准补助(最高标准补助2万元/户,少于2万元的按工程量结算清单据实进行补助);
⑸C级危房修缮加固按1万元/户标准补助(最高标准补助1万元/户少于1万元的按工程量结算清单据实进行补
助),对特殊困难的对象由乡镇组织现场核定按程序审批;
⑹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在原有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每户追加补助资金1000元。
20xx年我县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拨付1268.9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危改对象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农户信息录入财政惠农信息系统,补助资金由财政专户直接打入农户财政惠农“一卡通”账户。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组织各乡镇认真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因灾和临时返乡人员有意愿实施改造的对象进行动态监测,对家庭唯一住房经鉴定达到C、D级危房且符合危改补助资金的对象纳入改造范围;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做到现场放线到堂,施工监管到堂,竣工验收到堂制度,确保改造质量达标。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各乡镇先精准确定贫困人口,再对其住房进行安全性鉴定,确保贫困群众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确保危改补助资金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使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的安全;
3.项目的效益型分析: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是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解决最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的有效途径,在脱贫摘帽工作过程中起到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保障主力军作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反响良好。
四、项目后续工作计划
1.全面开展查漏补缺。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农村住房因自然灾害,年代久远未维护等原因,而产生新的危房。针对农村危房该做工作的特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地毯式查漏补缺工作,对新出现的疑似危房,认真进行鉴定,对达到C、D级危房的充分利用20xx年中央和省有关危改工作政策,现固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果。
2.推进低收入群体房屋改造。20xx年是“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开启之年,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是20xx年危房改造工作的重点,全县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进行摸底排查,对疑似危房进行逐户鉴定,对农
户唯一住房达到C、D级危房的,全面实施改造,打造美丽
宜居的乡村环境。
五、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评价情况:20xx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溆浦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实施,县住建局成立了5个农村危房改造联点督导组,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加强业务方面的指导,按时按质完成危改工作任务。
2.评价结论:按照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为100分。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度措施
(一)经验做法
按照“八个所有”、“八个百分之百”、“八不目测法”等措施全面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八个所有”
即所有房屋找到户主、所有疑似危房进行鉴定、所有鉴定为危房的改造清零、所有危房改造后验收达标、所有补助资金打卡到户、所有“空心房”挂牌标识、所有贫困户住房保障情况要有档案卡、所有村民不能住危房和茅草屋;“八不目测法”即屋不斜、地不沉、梁不歪、柱不倒、墙不裂、瓦不漏、窗不破、门不烂。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1.加强领导、夯实力量。为了全面推动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溆浦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为了进一步加强督查和技术指导,县住建局组建5个农村危房改造联点督导组,坚持执行“周调度、旬排名、月通报”工作机制,对乡镇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政策宣传、现场鉴定和进度督促。25个乡镇均成立危改办,明确专职人员3-5名,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周调度,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2.加强督导,统筹推进。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改工作的指导,制订下发了《溆浦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
造实施方案》和《溆浦县农村危房改造联点督导方案》,全县组建五大联点督导组,将25个乡镇分成五大片区进行分片联点督导,严格执行“周调度、旬排名、月通报”工作机制,每周开会反馈情况,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战区指挥长通报机制,每周将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情况,各级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及时的情况编辑信息,分别发送至各联乡县领导和战区指挥长,便于联乡县领导掌握情况,及时进行调度。根据各乡镇计划任务,5个联点督导组定期进行常态化督导,督促镇、村两级紧盯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全面开工,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3.加强验收,严保质量。在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县危改办要求各乡镇实行全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改造对象选址、施工等关键环节,确保选址合理、质量过硬。各乡镇要求危房改造施工人员必须是经建筑工匠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并从政府安排专门力量加大辖区内的危房改造施工质量安全巡查,严格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及建房面积,严格组织竣工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改造对象心理复杂,部分农户存在“等、靠、要”。
(三)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危改补助资金属放助性补助性资金,不是完全的项目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县、乡、村三级应讲清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2.继续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的对接工作、确保低收入家庭对象危房改造全覆盖。
3.统筹解决好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全面实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新农村气象,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xx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被省住建厅、市住建局评为先进单位。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实行三级公示,危改资金到人到户后,实行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到人到户情況公示,方便社会各方面人士监督、指正。
危房改造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通用6篇)2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4号)文件,临澧县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临澧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xx〕4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xx〕24号)等文件立项,临澧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临脱贫指发〔20xx〕1号),原则上每户配套标准为2.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危房的修缮或新建,主要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为其他低收入农户提供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单位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2.项目主要内容
对临澧县范围内的存量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包括9个乡镇、2个街道的390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对农村经济相对困难、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提高农户满意度。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建通〔20xx〕24号文件,制定了《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对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步骤:1.农户申请。2.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审查危改对象条件、审批手续、审定资金补助标准,确认开工时间,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4.县住建局危改办核准及公示。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危房改造方式,并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5.组织竣工验收。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危改办申请验收,县住建局危改办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6.资金拨付。按审批后的名单拨付危改资金。
4.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资金总投入1005.95万元,截止20xx年1月20日,实际使用资金1005.9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村民自愿、政府引导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农村双改行动和脱贫攻坚战役,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xx年前全部解决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问题,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农村危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改善区域内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对临澧县9个乡镇、2个街道清查的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有效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危改任务390户。
(2)质量指标。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执行,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符合《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均通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审批、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5)经济效益。有效减少由于危房问题而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
(6)社会效益。提高农房安全质量,保障危改户居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无一例农户上访户,危改房利用率100%,相关对象政策知晓率90%以上。
(7)可持续性影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8)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现场查勘向受益对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访、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与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5分,评价等级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欠完整准确。
3.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及补助金额,补助名单及金额由各村级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乡镇审核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截止到20xx年年底,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0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xx年1月,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1005.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时由县住建局向财政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后由县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部分资金未打卡到农户本人,签订协议后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建施工方。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无补助标准制度,村镇补助标准各地不一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1个乡镇的村部档案或台账资料均未按要求留底备查,仅一份交县住建局。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2个街道共39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农户危房进行鉴定,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填制了现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率均达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及时完成验收、审批、资金拨付。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新建179户,补助540.7万元;修缮201户,补助445.35万元,置换9户,补助18.5万元,安置1户,补助1.4万元,共390户,合计1005.95万元。补助实行个体差异化,未制定补助标准制度或方案,无统一的补助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投入资金对临澧县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促进了建筑业、装修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内需。同时农房建设机械化水平较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个体建筑工与小工,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村就业渠道得到拓展。
2.社会效益
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户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汇总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为75.68%。
3.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4.满意度
通过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为86.49%,未完成绩效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确保项目推动。保障“住有所居,住房安全”,保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实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督导。
2.加强巡查管质量。发现房屋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严重超面积建设的,取消危改补助资格。巡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管理欠严谨
一是提供的危改户花名册中:电话号码错误115户,如鲁宁东、严奉志等空号、杨梅珍非本人电话、郭家岭为南京的电话号码等;无联系方式45户(叶发奎、黎伏英等);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2户(陈夏林、胡孟均);未填银行卡号11户(周烟珍、叶世来等);四类危改户对象未附确认身份的证明资料和相关部门身份审核信息20户,主要是智障、精神病患者或五保户(刘长江、田林、王作菊等)。
二是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建立健全全村级、乡镇、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发现乡镇均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或台账资料。
三是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包方银行账户进行代建的危房,未制定具体的修缮代建实施方案,农户对代建的项目内容和成本不清楚。
2.未制定补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并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具体规范的补助或控制标准,无完整的补助金额佐证依据,补助金额差异化未提供差异化依据,如同为修缮补助,刻木山乡肖丕书3.05万元、肖承佑4.05万元,烽火乡徐文虎3.2万元、郑金锋2.9万元,四新岗夏正发3.5万元等,补助标准较高。同为新建补助,太浮镇田林5.7万元、田国大5万元、杨家红4.6万元等。
3.部分危改资金效益欠佳
空置危改房(原屋主已故)比例较高,财政资金效益欠佳。如分散供养五保户肖承佑、肖承佑,建档立卡户胡必波、蒋秀林等共14套,财政补助危改资金30.45万元。空置房无后续管理制度。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村镇未将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档案严谨性、真实性、完整性欠缺;二是补助制度未制定,乡镇资金分配主观随意性较大;三是未考虑危改房后续处置问题。
六、有关建议
(一)精准完善档案资料
规范并严格执行危改户的身份审核程序,完善、精准村、镇、县三级危改档案资料,便于备查和核对。各级各层应逐一严格审核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等所有的档案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由承包方制定修缮代建的实施方案,农户本人签字确认,知晓代建内容和成本情况,报村镇审批确认,保证支出的真实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
(二)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对危改户进行准确摸底,针对不同情况的危改户,按类别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各乡镇村级参照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的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资金安排随意性,杜绝关系户、虚报冒领户、吃回扣等违规违纪情况。
(三)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制定危房补助后续管理制度,针对财政资金补助五保户等危改对象,因亡故后房屋空置的情况,建议村镇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后报县住建局统一确定处理方案。
危房改造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通用6篇)3
根据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安排,现将我单位牵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省文件精神,六安市住建局印发了《六安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六建村函〔20xx〕280号)文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初,省住建厅下达我市270户危改目标,我市实际完成270户,完成率100%。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0.6万元。
二、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⑴项目立项规范性方面。危房改造项目运行规范,我市270户农村危房改造需由农户本人自愿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且申报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可靠,按照省要求,所有危改对象在镇村两级比对“三证一手册”(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基础上,再经扶贫局、民政局、残联比对盖章确认,方可最终确认,符合项目规范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坚持“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积极支持帮扶,实行多渠道筹措”的原则,具有可行性。
⑵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项目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及《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文件要求。项目绩效符合中长期规划的要求,且绩效考核已纳入县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⑶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有清晰的改造计划和改造步骤,建设内容与资金进行量化匹配,有明确的时度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科学合理确定重建户和修缮加固户数量。
2、资金落实
⑴资金到位率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计划300.6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已到位资金300.6万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应到位专项资金)×100%=300.6/300.6*100%=100%。
⑵资金到位及时性方面。对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在房屋改造竣工、质量验收合格、基本信息录入上网的前提下,各乡镇向个县区住建局出具资金申请报告,由各县区财政局直接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农户的.“一卡通”存折内,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
三、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
⑴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调整充实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县区政府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制定下发了《六安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六建村函〔20xx〕280号),明确了危改对象、范围、程序及要求等工作内容。
⑵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各县区相继成立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序推动工作开展。通过“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的程序来确定危改对象,通过扶贫、民政、残联等单位查验来精准认定对象,通过政府的网站和镇村公示来公开补助对象,确保了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到位,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无虚报假报现象。
⑶项目建设规范性方面。各县区对申请需要改造的农村危房采取逐一入户核查的方式,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予以鉴定C、D等级,填写入户核查表。农村危房改造规划选址安全可靠,并根据当地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为此市住建局安排县区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工匠前往六安参加农村建筑工匠抗震技能业务培训。同时危房改因地制宜,满足农村风貌综合管理。
⑷项目质量可控性方面。规范计划指标和对象调整变更手续,严格做到调整变更有文件、有批准。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管理力度,要求各县区安排专业人员及时到现场对危改建筑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督促整改到位。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各县区成立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采取“质量优先、政策透明、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工作模式,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常年累月逐户上门验收。对于达不到入住条件、修缮不到位、新建房屋选址不安全、原危房未拆除、不听劝导执意超标准建设、装修豪华住宅等违反危房改造政策的,一律不予通过县级验收。截止绩效评价日危房改造项目270户均已通过验收,并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⑸资料报送情况方面。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档案资料报送齐全、真实且准确。
2、财务管理
⑴会计核算规范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设立了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规范。
⑵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在年度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经各县区危房改造领导组组织力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打入“一卡通”,确保危房改造完成一户,资金兑现一户,杜绝了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现象的发生。
⑶财务监控有效性方面。各县区住建局会同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文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
四、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方面。截至绩效评价日,270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改造数/计划完成改造数)×100%=270/270*100%=100%
2、投资完成率方面。投资完成率=(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计划投资)×100%=300.6/300.6*100%=100%
3、完成时效性方面。完成时限符合率=(符合申报时限要求的完成任务/申报任务数)×100%=270/270*100%=100%
4、档案信息管理规范性方面。各县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户的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制度,资料根据类型进行分类,然后编制档案目录,最后装订成册。项目实施资料清晰、完整,便于查阅。对于危改对象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制,并按乡镇进行整理、归档。及时在危改信息系统中录入数据及改造前、中、后照片,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的月报送制度。
5、质量达标情况方面。各县区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建村〔20xx〕104号)相关标准规范建设,房屋的地基承载、结构部件、室内净高等方面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基本居住功能齐全,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卫生条件,给水、供电及通风设施符合要求。
五、项目效果情况
1、政策宣传方面。及时印发危房改造宣传海报,张贴在镇、村醒目位置。积极参加市民生办组织的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印制发放“20xx年度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5000余份。住建部门还将年度危改政策制成宣传画板,张贴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让民众熟悉并知晓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同时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2、可持续影响方面。改造后的农房质量符合安全入住标准,农户均已入住,不存在低效运转或闲置浪费的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一律拆除。对于已实施危房改造,后因自然灾害等影响导致房屋出现零星隐患的,由各县区安排施工队为其消除隐患,相关费用由县区政府支付。
3、社会效益方面。通过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了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这“四类重点对象”的居住安全问题,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保障了其生命安全,极大地增强了他们和全县人民共同奔小康的信心与决心,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帮扶救扶制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4、经济效益方面。有效的降低了受益对象的建房支出成本,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加快了他们脱贫致富的进程。同时,带动了当地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销售,促进了金融、运输、装修、家电等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拉动社会资金投入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5、生态效益方面。危房改造项目注重体现地域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生态效益显著。
6、社会公从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受益270户危房改造对象户满意度达100%。
六、综合自评情况
危房改造项目依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实施,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中央资金、省级、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能实现。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级别为优。
危房改造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通用6篇)4
泾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6户,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xx】1546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xx】1630号)文件精神,20xx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10.7万元,省级提前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万元。共计下达我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42.8万元,超出我县实际需求资金,故上级追减资金142.6万元,实际下达我县补助资金200.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文件精神,省级财政下达我县补助资金为36.2万元,后上级追减资金9.8万元,实际下达我县26.4万元。
20xx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共下达我县补助资金226.6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68.1万元,省级直达资金58.5万元。我县实际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2.6万元,支付比例达61.03%。
二、项目产出情况
5月19日我局联合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印发了《泾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危房改造工作。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对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面积控制、工程质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20xx年我县共完成87户六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16户,农村低保户60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8户,农村低保边缘户3户。实体开工率114%,竣工率114%。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本年度共计拨付资金102.6万元,顺利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确保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保障。
三、项目效果
一是解决了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由于疾病自然灾害及丧失劳力等各种原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情况比较突出。通过该项目实施,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消除了安全隐患,受益农户不断增加。
二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村住房质量。农村危房改造拉动了建筑、装饰材料等市场需求,拓展了农村就业渠道,带动了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及交通运输等行业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大力培训住房建设管理人员和建筑工匠等,广泛普及农房建设技术,因地制宜制定村庄规划,提供农房建筑图集等,有效推动了农村基本安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及农房建设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有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随着中央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规模持续扩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逐步增加,有效带动各级政府对农村村庄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资金投入。结合精准扶贫、灾后重建,整合资源、统筹实施,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集中连片等有机结合,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村容村貌,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了生态发展。
四是提升危房改造户满意度,为做好精准施策,做到应改尽改,积极听取改造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疑解惑,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危房改造户满意度达到100%。
危房改造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通用6篇)5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翠屏区危房改造任务271户(其中三江新区34户),获得危房改造中省资金768.2万元(其中三江新区83.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由省财政厅足额拨付到我区财政账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完毕,通过镇级、区级验收后,经“一卡通”平台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账户。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区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极大地帮助困难群众建房解决困难。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71户农村危房改造已经全面竣工,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改造后房屋的验收合格率为100%,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
(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了目标任务。
(4)成本指标。因建筑材料及人工价格偏高,新(改)建房屋成本较高,除依靠上级补助资金外,农户需要自筹部分资金,群众建房负担较大。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改造后房屋抗震设防措施得到严格落实,房屋建设质量大幅度提高。改造后房屋满足人畜分离要求,卫生厕所符合基本卫生条件。
(2)可持续影响。对帮助我区落实农村住房抗震设防措施,保障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起到了积大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益贫困人口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满意度高,取得了社会一致好评。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区将加强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并积极推动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危房改造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通用6篇)6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出绩效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20xx年省、市下达我县174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涉及资金4336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选取方家镇、珠嘉镇、曹家镇4个乡镇实地核验40户改造情况及资金领取情况。
(二)政策总体评价。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执行危房改造政策,确保贫困群众住房安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政策设计。
1.目标科学。根据省、市危房改造方案及我县实际,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房屋鉴定为C、D级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2.项目协同。一是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若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身份的,按先后顺序中的一种纳入政策。二是对象确定时严格进行比对,杜绝重复享受政策的现象。
3.对象全面。房屋鉴定为C、D级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边缘户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全覆盖(除以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的农户外)。
4.标准合理。农村低收入群体D级危房每户不低于2.5万元、不高于4万元,C级危房每户不低于1.3万元、不高于2.5万元;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和其他脱贫户D级危房每户不低于2万元、不高于3万元,C级危房每户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2万元。具体到改造户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任务和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经济情况、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二)政策执行。
1.实施对象精准。一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及其他脱贫户身份识别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低保边缘户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二是组织有资质的农村建筑工匠(如取得《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合格证书》)对身份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的房屋进行鉴定,鉴定为C、D级方可纳入。
2.政策调整及时。县住建局根据各乡镇实际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协助乡镇进行调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3.执行机制同向。政策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申请-评议-审核-审批-验收-拨付的流程进行。
(三)政策效果。
一是我县危房改造政策严格按照省、市方案制定,并严格按照年初各乡镇实际上报的“低收入群体”台账进行分配,确保指标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二是因特殊原因(如投亲靠友、住集体公房)指标有调整的,县住建局积极协助乡镇做好指标调整,确保各乡镇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中央/省级资金具体到改造户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任务和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具体确定。四是建立巡查制度,县住建局每月随机进行抽查,在改造质量、进度、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督导,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限期整改。通过以上四个方面保障我县危房改造政策顺利推行,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四、存在问题
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还存在“等”“靠”“要”思想,认为享受政策修建房屋政府应该全额进行补贴。
五、相关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将政策宣传到户。一是通过“大美仁寿app”“仁寿在线”、政府的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二是通过镇、村公示栏张贴政策进行宣传;三是通过镇、村干部入户开展其他工作时口头宣讲或通过村民大会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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