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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

时间:2022-12-21 20:20:05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范文(精选7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范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范文(精选7篇)

关于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范文(精选7篇)1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工业带动、产城融合、三产并进、绿色共享”发展思路,全力推进承接市级绩效考评指标任务落实到位,有力推动了全区工业经济稳健发展。

  一、主要指标进度情况

  今年,我局承接市级绩效考评指标共有8项,现将指标进度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2%”。1-8月完成总产值161.9亿,完成总产值任务数369亿的43.8%。其中,长田已完成总产值29.85亿,已完成总任务数的23.1%。子材已完成总产值22.3亿,已完成任务数的54.1%。鸿亭已完成总产值2.91亿,已完成任务数的24.4%。大垌已完成总产值71.7亿,已完成任务数的49.4%。平吉已完成总产值1.52亿,已完成任务数的8.9%。小董已完成总产值1.8亿,已完成任务数的31.5%。那蒙已完成总产值3.2亿,已完成任务数的56.1%。大直已完成总产值7.3亿,已完成任务数的29.3%。大寺已完成总产值15.1亿,已完成任务数的86.2%。贵台已完成总产值1.7亿,已完成任务数的65.3%。板城已完成0.07亿,已完成任务数的17%。

  (二)“工业投资达到20亿”。1-8月完成工业投资数6亿,已完成总任务数20亿的30%。下一步,我局将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完成下达任务。

  (三)“工业园区新签项目合同投资额5亿元及开工率50%以上”。园区基础设施会战年项目20xx年投资计划33349万元,1-9月完成20713万元,完成任务的62.1%;开工率100%,竣工率45%。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好工管委、招商局等部门,抢抓施工旺季,加快施工。

  (四)“完成1起以上制糖企业重组(含托管),或完成关停1家以上(含1家)过剩产能糖厂”。我局积极协调,全力推进糖厂重组工作,目前,中国糖业集团对平吉世纪飞龙集团进行资产核算;大寺糖厂正在寻找竞买者。

  (五)“糖业重点工作-蔗区管理”。目前,自治区尚未出台20xx/2019榨季文件,我局将积极对接自治区、市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待文件出台,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并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六)“园区基础设施会展年专项考核”。园区基础设施会战年项目20xx年投资计划33349万元,1-9月完成20713万元,完成任务的62.1%;开工率100%,竣工率45%。

  (七)“完成质量强桂及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工作考核”。结合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细则、设区市绩效考核指标中的质量强桂考核办法内容以及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等要求,我局认真对接旅游局、工商局、农业局、林业局、食药局等有关部门,设置了考核内容,明确各部门任务,确保今年该项指标不失分,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强力推进。

  (八)“年度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1-8月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52%。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业生产面临的不利因素增多,增长支撑压力大,预计下半年出现负增长。8月份处于停产状态零申报企业18家,占上企业的30%,其中环保整治已拆除嘉利矿业、宏宇工贸永丰矿业、那香松香厂、嘉华矿业等5家;新合力、刚祥硅锰、湘大化工、长安石料、青鹏地材等5家企业停产环保整改;广远矿业、金海矿业、兴联矿业等3家企业受市场影响停产;北部湾钢、桂源、凯盛矿业、鸿丰肥业等4家企业已转产;平吉制糖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以上企业除平吉制糖外,没有新的产值,保留去年基数,将不断拉低全区增速,直至出现负增长;工业项目新竣工投产且达到上规条件的比较少,缺乏增长后劲。1-8月,全区没有新上规的(全市有9家),预计年底能上规的只有和风新能源和新榕兴建材。

  (二)工业项目建设进度慢,缺乏增长后劲。供地工作进度较慢,影响了项目的推进。今年工业项目上市土审会5个,只有利佰兴食品通过。金风科技、埃索凯新材料和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医药项目缺乏土地指标,没能如期开工建设。竣工投产项目少且难以达到上规条件,目前为止全区今年新竣工能投产的项目只有2个:新榕兴建材、庆荣消毒制品,预计能上规的只有1个。

  (三)受其他因素影响,建材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受近期主动去产能、强环保等影响,工业生产所需的砂、石等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涨幅超过100%,影响了建华建材、新榕兴、华润混凝土、怡园混凝土等企业的生产。

  三、下一步工作

  (一)抓产业,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市年中工作会议和本次大会精神,积极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能力,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化进行改造,加快培育发展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农产品与食品加工、林木加工等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方面重点推进卓能新能源、琦泉生物质发电、金风科技、聚力新能源等项目,推进卓能公司上市,加快延伸产业链;生物医药产业方面加快北部湾健康医药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推进邦琪集团总部搬迁项目、肯泰医药、储力医药、万和医药等项目,推进医药产业“向海经济”,推进化药研发生产、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生物工程、大数据+大健康、健康养生等产业规划布局;新材料产业方面重点推进埃索凯新材料、建华建材新型装配式预制构件、榕兴新型建材、红墙二期、远大智能化生产车间等项目;农产品与食品加工方面重点推进九联食品、桂柳牧业等项目,促进项目向深加工发展;林木加工方面重点推进新汉木业、林珠木业等项目,促进向家具、门窗等木制品深加工方向发展。

  (二)抓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为抓手,对照规上企业名录进行一企一策服务,促进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产、达产、投产、复产。通过加强融资、用电等服务,促进企业稳产达产;促琦泉发电、路圣改性沥青、美家源饲料尽快投产。继续加强区医药产业一体化、肯泰医药、聚力新能源、埃索凯生物科技等11个自治区“4个100”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跟踪服务,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投资,尽快建成投产。

  (三)抓信息化,进一步促进两化深度融合。积极实施《钦州市支持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继续组织企业参加两化融合贯标培训,参加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对标。推广重点领域智能化改造。包括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等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经菅管理等环节,实施智能改造,打造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促进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监测与装配等智能装备在企业广泛应用,实现人、设备和系统三者之间的智能化、交互式无缝连接,提高制造水平、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推动企业上云。鼓励企业购买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小微企业首先实现云计算初级应用,大中型企业通过“移动化”改造、“互联网化”升级、“智能化”提升等途径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

  (四)抓环保,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大整治活动以及回头看行动,对混凝土企业全部进行装备升级改造。全面推广工业绿色化改造,重点开展锅炉密炉、电气电机、内燃机等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组织阜康食品等食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加快平吉制糖、怡丰蓝天、腾飞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和泰盛木业锅炉能效提升项目的实施。引导卓能新能源等企业加快绿色工厂建设。

  (五)抓动能,推动持续健康发展。牵头拟订《钦北区工业发展扶持办法》提交区政府审定,重点对项目投资、上规、税收大户等方面进行扶持。今年下半年,重点做好和风新能源、榕兴新型建材等企业的跟踪服务,促尽快上规入统。

关于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范文(精选7篇)2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强化市县联动、城乡互动,推动城乡环保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走在了全省前列。根据《关于开展宣城市xx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宣考核委[xx]1号)文件要求,我局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目标分60分,自查分60分)

  1、市委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中涉及到环保牵头的工作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xx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宣发〔xx〕13号)、《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宣办发〔xx〕26号)和(宣政办秘〔xx〕172号)等指导性文件,开展了《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总体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全省第一个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xx年,我市荣获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全市基本实现生态全覆盖,生态县数目占全省1/2。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基本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印发《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办〔xx〕50号),明确了42个成员单位116项环境保护职责。以“两办”名义出台《宣城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办〔xx〕2号),明确提出从xx年开始,每2年一轮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二是不断完善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召开了宣城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着力创新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宣环函〔xx〕35号)、《关于印发<宣城市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宣环察〔xx〕60号)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xx年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宣环察〔xx〕10号),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环境信用情况进行了评审,发布了第一期“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试点开展了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已完成了8家国控水重点污染源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四是全面推进全流域跨界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完善了水阳江全流域环境管理机制。宁国市-旌德县、宁国市-绩溪县分别签订了《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宁国-绩溪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郎溪县—广德县郎川河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开展白沙河、徽水河上游流域环境现状调研,组织国土、水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推进“河长制”。印发了《xx年度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xx〕5号),制定了实施计划。

  xx年5月,印发《宣城市环保局xx年督查工作要点》,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划片包干,对全市秸秆禁烧、杭州G20峰会、省环保督察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推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xx年,我局承担的“一单清”目标任务主要涉及: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重点流域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开展环保“绿剑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省定减排任务。以上任务均按照时序要求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xx年,我局承担的重点工作主要有环保督察和环保“绿剑行动”。均完成任务。

  xx年1月,市环保局开展xx年“绿剑行动”后督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在“绿剑行动”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以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落实“绿剑行动”处理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察。4月份,我市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化工行业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全市5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出动人次130余人次。12月,组织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集中执法检查,共设六个检查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抽调各县市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对全市重点信访件,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以及各级环保部门重点督办案件,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场共检查企业144家,存在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34家,违法率为23.6%,对56家企业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14家企业超标,超标率为25%。根据检查结果,对8个县市区(含市开发区)内48家存在环境问题的工业企业下发8份监察通知,对5家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8个县市区政府(含市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绿剑行动通报。

  省第六环保督查组督察宣城市共移交51项问题线索及23项问题。截至xx年2月中旬,51项问题线索已完成27项,正在整改中24项;反馈意见中的23项问题已经交办给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以及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已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于3月10日前报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xx年,我局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荣获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宣招组[xx]1号)

  5、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制发《市环保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宣城市环保局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较好完成了x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

  二、创新争先(目标分15分,自查分15分)

  1、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包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指标达标。据省环保厅初步反馈,xx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考核结果均为满分,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2、xx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荣获市三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3、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三、服务基层(目标分15分,自查分15分)

  1、xx年,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直工委、市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结对扶贫工作。xx年,我局提供帮扶资金8万元,在去年的1月、4月、9月和12月开展集中走访帮扶4次,每名科级干部送去帮扶资金1000元,了解帮扶对象生活、工作情况,点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2、xx年,我局圆满完成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建立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做好网上申报等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履行路长单位工作职责,与社区和各段长单位配合,全力推进“联点共建”和路段管理工作。

  3、制发《市环保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确定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信息联络员,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xx全年完成书面依申请公开12件、网络依申请公开1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自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发布数据100余万个,内容涉及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公示、每月环境影响审批项目清单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公示、环境安全检查、环境监测、总量减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通知公告等内容。

  4、xx年,市环保局共审批60个建设项目,其中报告书项目31个,报告表项目29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全市(含广德县)共否决化工、涉重金属等污染大、风险高的申报项目12个,预计投资额约5.92亿元。

  5、xx年,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干部人才素质提升“六项行动”,即“理论教育行动”、“创先争优行动”、“环境文化行动”、“激发活力行动”、“防腐促廉行动”、“优化作风行动”,全年共组织“春节集中培训”1次、“环保讲坛”学习培训9次,全面推进干部调学和继续教育。xx年由市人才办牵头我局引进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名,全面完成xx年度人才工作目标任务。

  6、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xx年我市秸秆焚烧火点数为1个(郎溪县),根据宣城市统计年鉴xx版,我市耕地面积为157109公顷,平均每百万亩火点为0.424个,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xx年,各市按照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平均每百万亩控制在10个以下”,xx年我市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四、倒扣分事项

  xx年,我局没有倒扣分事项,专项工作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没有被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机关效能没有查摆出重大问题。

关于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范文(精选7篇)3

  一、单位基本情况

  麦市镇人民政府是行政单位,主管部门是临武县委县政府,法人代表石建军。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本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4人,机关后勤编1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行政编24人、事业编30人,共计实有人数54人。

  二、单位职能

  麦市镇党委政府的职能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各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密切联系群众,为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好务。

  三、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xx年麦市镇人民政府收入总额为1736.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736.28万元,其他资金支出拨款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麦市镇人民政府支出总额为1736.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基本拨款支出1187.64万元。其他支出539.78万元。

  四、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麦市镇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二)执行管理情况

  麦市镇政府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三)支出绩效情况

  麦市镇人民政府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乡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

  麦市镇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xx年麦市镇人民政府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到县委、县政府、县局开会汇报工作办理业务,到村级组织、企业开会、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4.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县领导等到镇指导检查工作,招待村组干部回镇政府开会等所发生的费用。

  (四)财务管理情况

  麦市镇政府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项目资金、政府采购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麦市镇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麦市镇政府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对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不及时现象,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

关于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范文(精选7篇)4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潭财绩[2021]1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分工承担编制并监督实施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的相关工作。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监督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省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园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及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查或审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按规定承担其他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

  11、协调及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统筹、协调与督促问题整改。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不到位的,提请问责。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市内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废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及项目预算,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办公、差旅、维修(护)等费用的管理,所有专项资金做到专账核算、专项专用,有效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度我局系统总收入13167.8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2646.88万元、其他收入520.92万元。2020年度我局系统总支出1691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3.72万元、项目支出13655.35万元。

  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收入12646.88万元,总支出1688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6.60万元、项目支出13645.35万元。

  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20年财政预算下达我局系统公务接待经费指标控制数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2020年我局实际“三公”经费开支33.08万元,其中:用于公务接待11.40万元,运行维护费21.68万元。2020年我局严格按要求控制相关支出,在用餐标准、用餐场所、陪餐人数等加强管理,另外在因公外出用车方面进行合理安排。

  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支出:813.64万元,主要是业务性专项和日常公用开支。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涉及我局的绩考目标基本完成。

  做好环境科研工作:截止12月22日,湘潭城市空气优良天数已达31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87.9%(考核目标:80%);重污染天数为0(考核目标:低于5天);环境空气综合指数3.73(考核目标:不高于4.63);PM2.5浓度37ug/m3(考核目标:低于44ug/m3)。

  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截至日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3,改善幅度全省第5;臭氧浓度138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省第3;优良天数达312天,优良率87.9%,改善幅度全省并列第2;PM2.5浓度37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省第3。水环境质量: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评价为优,10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一江两水一库”水质连续两年达Ⅱ类。土壤环境质量:17个土壤污染防治中央资金项目均已完成,完成率全省前列,有望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完成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市环境信息中心为技术支持单位;修改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0年,市局官网共发布信息636条,并按照要求做好了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其中市内动态330条,图片新闻45条,通知公告60条,行政执法4条,行政处罚10条,财政信息7条,环保督察专栏140条。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扩大公众参与,组织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2020年,我局与湘潭生态环保协会和碧桂园(湘潭)地产集团、电力公司联合主办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前一个月,湘潭生态环保协会与湘潭微生活联合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杯”抖音比赛,在网上征集生态环境类抖音短视频,共收到抖音短视频近百件,最后评选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6月5日当天,在碧桂园前坪举行湘潭市首届“生态环境杯”抖音比赛颁奖典礼,并启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志愿者服务行动。

  6月3日,湘潭市雨湖区“6·5”世界环境日暨雨湖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宣传活动在白石社区拉开帷幕。采取学生领学绿色公民十条、环保三句半、大合唱、进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

  6月5日,为了让孩子们度过充实而有意义的一天,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昭山分局与昭山和平小学共同组织开展了世界环境日活动。

  6月6日,湘潭县“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在同丰步步高前坪举行。湘潭县副县长胡明伟参加活动,成立了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

  6月5日,由韶山市环委办、韶山市河长办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生态韶山,我们同努力”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韶山市副市长何浪、韶山市环保协会理事长庞争科出席。活动中,韶山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赵祖坤为首批上任的13位市级“民间河长”和7位“生态环保监督员”颁发工作证,并为韶山市环保协会民间河长办公室授牌。

  湘潭天易示范区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制定了《2020年湘潭天易经开区“六.五”环境日摄影大赛活动方案》,通过微信、天易微服务平台等方式,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反映园区在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反映园区生态文明建设中企业环境面貌、居民文明素养发生的变化,反映园区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的独特魅力的优秀摄影作品。经过初选、专家评审等程序,选出获奖作品29张,其中特等奖作品1张,一等奖作品3张,二等奖作品5张,三等奖作品10张,优秀奖作品10张。

  完成2020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1)认真清理监测工作任务,制定了《湘潭市生态环境监测责任清单》,对监测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各项监测任务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2)起草并印发了《2020年湘潭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2020年湘潭市污染源监测方案》,同时,针对今年监测任务量大增,县级站监测能力和队伍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为完成好改革过渡期间的各项监测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内部职责,细化工作执行分工,我局于前期会同湘潭监测中心到各县级站进行了工作调研,组织局内部水、气、土科、固废站、支队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充分讨论,最后,经党组会充分研究讨论,出台了《湘潭市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计划中对地方事权的21项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和分工,切实保障下一步各项监测任务的顺利开展。

  (3)认真开展污染源监测工作。我市范围内的共有34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9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2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执法“双随机”和“测管协同”的原则,结合我市监测能力实际情况,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将无监测能力的两区一市(岳塘区、雨湖区、韶山市)范围内的22家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源监测工作委托监测中心完成,湘潭县和湘乡市两个县级监测站分别对各自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污染源执法监测。同步在污染源监测平台上报了监测数据。

  完成2020年总量减排任务:近几年,我市大气PM2.5和NOx年日均浓度明显下降,但大气污染现象仍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PM2.5为主要污染物,环境形势仍然严峻。今年我市完成了《湘潭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年-2027年)》、《湘潭市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平台项目》、颗粒物源解析、臭氧源解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为制定全面的大气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按省环保厅要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1)城区石材加工行业整治稳步推进。为进一步规范石材加工行业生产经营,严厉打击沿路违规加工石材行为,有效减少石材加工扰民行为,我支队已通过环委办于3月底向各单位下发了《湘潭市城区石材加工行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目前各单位已上报排查情况,共计排查摸底企业100余家,现正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2)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全面铺开。按照《湘潭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方案要求,我支队主要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排污单位的证后监管,开展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监督执法工作。我支队于2020年3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执法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和检查比例开展抽查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我支队于今年6月下发了《关于近阶段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各执法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报送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总结等材料。

  (3)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湘潭市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密切配合生态环境部组织直属机构相关专家13人,对我市开展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工作;二是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监测、溯源、整治的技术服务合同;目前第三方公司正在积极完善数据收集、开展溯源试点研究,并于5月份正式启动溯源,现已完成排查已登记排污口212个,累计新增排污口68个,溯源流域106.91km2。形成人工现场勘查点2015个,无人机飞机轨迹线1423线,无人机高清更新正射影像17.28km2,获取各类现场照片3100余张。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扎实开展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按照我局《监测计划》安排,该项工作由支队和各分局按照“谁监管、谁检查”的原则结合日常执法工作开展,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定期更新“两库一清单”,通过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项目验收、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认真落实各项保障,确保监测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落实水质自动站和空气质量自动站的点位长制,分别制作了警示牌,明确了点位长,10个空气自动站(7个国控,3个省控)和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警示牌及5个国控水质断面桩全部安装到位。筹措70余万对7个空气自动站点的不间断电源和韶山国控背景点位的PM10和CO分析仪进行了更新,这两套设备正在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就可以申请验收。争取资金200余万为两个县级站配套监测设备20余台(套),已完成招投标,正在进行采购。同时,我们积极争取资金,按国家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完成好2020年第一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已完成招投标,正在设备进场调试安装。与规财、大气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快推进组分站的建设,按要求完成招标,确定了建设单位,正在设备进场安装调试,争取早日完成建设任务。

  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投诉信访处理到位。2020年,我局各类信访受理平台共收到环保投诉2604起,根据投诉主要来源分,12369网络平台460起,12345市长热线1619起,省信访系统18起,来信来访87起,110来电336起,其他84起。根据投诉举报环境问题的类型,今年环境投诉反映水污染222起,大气854起,噪音1718起,固废67起,辐射4起,其他44起。从类型看今年的环境投诉仍以噪声污染和大气污染为主。所有信访件均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办结或者转办,要求各县市区、园区环保局对群众举报及信访件及时的交办、转办并予以答复,确保群众满意。

  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办理高效及时。支队牵头积极做好配合做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组相关工作,及时完成16批共计373件信访件分解、交办、督促整改、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执法人员加班加点,克服车辆、人员等短板,及时办理58件信访交办件,立案处罚13起,罚款76.09万元,后续整改情况将持续更新。

  构建严密的环境安全防控体制,做好突发环境事故处置工作: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重点突出。结合企业复产复工,我支队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开展了春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了各类安全风险。

  做好有奖举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12369环保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9]74号)要求,着力提升提高举报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环境舆情监管责任,提高举报件办结效率和质量。要定期把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媒体和公众监督作用。确保顺利通过生态环境厅对12369环保举报投诉工作的抽查、考核。

  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全市水环境质量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参与国省考核的1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8个省级考核断面)1-11月份水质累计均值均达到考核目标,其中Ⅱ类水质占比90%、Ⅲ类水质占比10%。组织开展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调查。按省生态环境厅时序进度要求推进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根据国、省关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的相关要求,推动将雨湖区跃进水库设立为我市应急水源地,并组织编制了《湘潭市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目前已报请市人民政府提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垂改工作过渡期,与县、市、区财政上划基数未最终确定。

  改进措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生态分局经费及资产进行审计,确定上划基数,保障生态分局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关于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范文(精选7篇)5

  xx年度,按照《xx市人防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邵防办﹝xx﹞20号)、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回县xx年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xx﹞3号)文件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绩效考核中的各项指标。对照考核标准,自查评分为满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