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财政局《监督科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我县财政局专项检查组于5-7月份,对山西阁老醋业有限公司、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襄垣县煤气公司、襄垣县开元小学、襄垣县京晋樱桃种植有限公司、襄垣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和处置情况、财政票据领用核销情况,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通过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等方式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山西阁老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500万元,固定资产2000万元,占地面积12亩,现有员工40余人,属于民营企业。年生产食醋3000余吨,销售收入400多万元。设会计岗1人。
2、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古韩镇东北阳村,占地面积为30033平方米,建筑面积4170平方米,主要处理县城区的生活污水,设计日处理污水1.5万立方米,实际日处理污水约0.7万立方米。单位属于全民公益性企业,单位共有59人,其中在编职工2人,合同工44人,临时工13人。财务会计机构共3人,其中会计1人,出纳1人,统计员1人。
3、襄垣县煤气公司属于国有企业,位于县城太行路468号,行政隶属于县城建局。公司有干部职工235人,其中:合同工199人,临时工36人。年供气量超过3000万立方米,本企业财务人员4人,本科1人,专科3人,岗位设置有:会计岗、出纳岗、材料岗、成本岗。
山西仙堂饮品有限公司是由金鑫煤业和县煤气公司共同出资兴建的一家集水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一家大型饮品生产企业。现隶属于煤气公司管理。2011年开始兴建,2013年开始完工并投入生产经营。公司占地面积13000多平方米,公司有20人,其中合同工6人,临时工14人,公司现有固定资产3100万元。财务科共有2人,设会计岗1人,出纳岗1人。
4、襄垣县开元小学位于开元东街66号,2006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春季有学生1386人。有28个教学班。当年教职工人数为95人,其中:在编教师75人,自雇临时人员20人。本校财务处共设两个岗位,分别是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属于一座财政拨款型完全小学(事业单位)。
5、襄垣县京晋樱桃种植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投资500万元兴建的新优特种植综合示范园区,公司属于民营股份制企业。综合园区种植面积300亩,销售收入达到71万元,固定资产达到69万元。是我县比较有希望的新型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发展前景比较乐观。该企业财务部内设会计岗1人。
6、襄垣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成立于2008年12月31日,坐落于县城城北街59号,挂靠县城区管理,是一个负责整个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的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中心共有干部职工499人,其中在编人数14人、公益性4人、合同制工人21人、临时工459人、退休1人。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县城区28条路街及与之相连接的38条小巷共210多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县城建城区317处生活垃圾点的集中清理清运任务;负责主要路街、公共场合喷雾;承担县城6座公厕的清扫和管理。财务科设会计岗和出纳岗2个职位,有会计从业资格证2人。
7、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隶属交通运输局管理。公司坐落于襄垣县太行路99号长运公司院内。共有职工113人,其中管理人员33人,司机80人。目前,公司投入车辆40台,规划公交线路3条,设公交站点171个。公司财务科共有人员3人。设财务岗、出纳岗和统计岗3个岗位。
以上七家单位在执行财政政策法律法规方面,在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管理等方面情况良好,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存在问题
1.财务内部监管制度不健全7个单位:
山西阁老醋业有限公司:经检查,该企业短缺《现金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经检查,该企业短缺《现金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山西省襄垣县煤气公司:经检查,煤气公司和下属单位山西仙堂饮品有限公司短缺《现金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襄垣县开元小学:经检查,该企业短缺《现金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襄垣县京晋樱桃种植有限公司:经检查,该企业短缺《现金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襄垣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经检查,该单位短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经检查,该企业短缺《现金管理制度》、《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规定。
2、财务机构不健全2个单位:
山西阁老醋业有限公司:经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设置出纳岗位。违反了《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25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机构,规范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会计、出纳应当分设,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债权债务和收入、支出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襄垣县京晋樱桃种植有限公司:经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设置出纳岗位。违反了《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25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机构,规范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会计、出纳应当分设,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债权债务和收入、支出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3、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4个单位:
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6月30日第1号凭证支付电动门款1812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条“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山西省襄垣县煤气公司:1月2日第2号凭证支付管道、水泵等款项273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违反了《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襄垣县开元小学:12月28日第54号凭证支付路面硬化工程3098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条“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11月6日第8号凭证支付安装铁门款4605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违反了《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4、无证上岗1个单位:
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财务出纳员孔娟及统计员郭俊玲现已报名,准备考试取证,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属于无证上岗。违反了《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七条“会计人员依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单位不得任用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定。
5、固定资产未登记实物账簿2个单位:
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经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设立固定资产实物账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山西省襄垣县煤气公司:通过对煤气公司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设立固定资产实物账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6、账实不符2个单位:
山西省襄垣县煤气公司:通过对煤气公司库存现金盘点发现:库存现金大于账面金额4876.12元(其中:应领未领款项4636元)实际长款240.12元。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襄垣县开元小学:通过对固定资产(沙发)盘查后发现单人沙发多出账面4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17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7、记账科目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
襄垣县开元小学:5月31日第36号凭证收教育局拨入厕所改造资金225000元,应记入“上级补助收入”不应记入“财政补助收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14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8、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2个单位:
山西省襄垣县煤气公司:通过对下属山西仙堂饮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4月23日第7号凭证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62102.56元,当月未计提折旧,少计提折旧258.76元。
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1月31日第24号凭证固定资产中巴车,按照规定使用年限10年,应计提月折旧额74355.35元,而该企业实行折旧年限为8年,多计提月折旧18588.84元,合计度多计提折旧223066.08元。
以上违反了《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9、购入固定资产未办理采购手续1个单位:
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2月1日第17号凭证支付空调款(4台)11100元;2月28日第23号凭证支付监控设备款9710元;8月31日第2号凭证支付笔记本款(1台)4299元;9月30日第41号凭证支付办公家具款3500元,以上4支凭证均未办理采购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10、发票无明细1个单位:
襄垣县永清有限责任公司:1月31日第12号凭证支付维修费319元无具体明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11、白条支付1个单位:
山西省襄垣县煤气公司:通过对下属山西仙堂饮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12月31日第20号凭证白条支付修理费用600元,劳务费支出应开具正规国家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12、转移财政资金1个单位:
襄垣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通过1月31日第3号凭证、3月31日第5号凭证、4月30日第14号凭证、5月31日第8号凭证、6月29日第10号凭证、7月31日第7号凭证、8月31日第13号凭证、9月20日第11号凭证、10月31日第18号凭证共计9支凭证向下属欣远清洁公司拨付资金90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38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3、无预算列支1个单位:
襄垣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月28日第7号凭证支环卫工人面粉、食用油款40964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13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三、处理结果
针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我们按照《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针对财务内部监管制度不健全的7个单位责令制定完善符合国家财政财务政策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会计内控制度;针对财务机构不健全的2个单位责令尽快设立具有会计资格证人员担当的出纳岗位;针对发票无明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固定资产未登记实物账簿、科目运用不当的4个单位责令调整账务;针对账实不符、固定资产未办理采购手续、无预算列支、白条支付、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的5个单位责令改正;针对转移财政资金的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下属欣远垃圾清运公司进行整改;针对无证上岗的襄垣县世通公交有限公司,暂停其会计人员资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规则》中的检查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规范检查,对单位须告知事项等一并行文提前告知被检查对象。对单位有关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单位按照《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整账务,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将有关处理决定执行及整改情况,连同调账、缴款凭证复印件等报送到我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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