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自查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市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情况自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自2004年成立以来,根据“三定”方案,局机关行政编制18个,实有17人,机关工勤编1个,实有1人;下属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各15个,其中环境监察大队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名,自收自支人员6名;环境监测站全额拨款人员7名(详细情况附后表)。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围绕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3年市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各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分管人事工作领导组织安排,办公室具体落实。各股室做好工作协调配合。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局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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