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及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自查报告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自查报告可根据情况参照执行。一些证明材料涉及商业秘密或者页数过多的,可附上文头、目录及文尾落款,原件备专家现场核查用。
(一)封面
1、题目:年企业节能自查报告
2、落款:企业(并盖章)
3、时间:年月日
(二)封二
1、企业名称(盖章):
2、报告编写人员(名单):
3、企业分管节能负责人(签字):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目录
1、年企业企业节能自查报告
2、省千家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计分表
3、XX年企业节能量补充说明
4、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
5、XX年度p201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及p201-1表
6、企业节能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及开会部署工作的记录
7、企业设立或指定节能机构的文件
8、年度节能目标分解方案或责任书
9、节能目标落实的考评方案及考评结果
10、企业节能奖惩制度文件及实施节能奖惩的具体文件
11、企业单耗排名证明材料
12、设立节能研发专项资金及逐年增加证明材料
13、实施并完成节能技改计划的证明材料
14、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明材料
15、企业建立定额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16、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符合用能标准的证明材料
17、企业已实行能源审计或监测并加以改进的证明材料
18、企业能源统计岗位制度、能源统计台账制度等能源统计证明文件
19、企业配备的计量器具清单(包括型号、规格、精度、检定校 准状态、生产日期和厂家)及定期检定、校准记录;
20、企业节能宣传制度文件及宣传活动记录
21、企业节能技术培训制度文件及培训计划和实施记录。
2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