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点目标工作之中,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计,并制订了落实措施和考核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保障体系
局领导对做好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股长及各基层司法所所长为成员。并建立了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和责任制,统一负责全司法行政系统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我们把宣传《环境保护法》和环保知识作为今年法制宣传的重点任务,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利用逢场日通过法制宣传、展板、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普及环保知识,宣传先进典型,使环境保护工作意识深入人心。结合工作实际,我局邀请市、县环保局的专家,为干部职工开展环保知识讲座,系统地学习了有关环境管理和环保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在学习制度上坚持人人有学习笔记和讨论记录。3月份,我局组织单位一百余职工开展了植树活动,宣传发展低碳经济、打造低碳城市的理念;12、4法制宣传日联合环保局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结合“五创联动”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推进节能减排,使环境整治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落实措施,加强整治
我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办公区域、院坝、家属院的环境整治工作,做到了办公区域清洁、院坝整洁、楼道清洁卫生。召开环境整治专题会议,严格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落实好环境整治工作,确保环境整治落到实处。通过督查,各司法所环境整治工作落实较好。
2014年来,我局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并取得一定的实效,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今后加以解决,尤其是基层司法所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问题,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助推城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