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银行税收自查报告

时间:2024-11-27 02:44:22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银行税收自查报告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银行税收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银行税收自查报告

银行税收自查报告1

  一、营业税

  应全面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未缴、少缴、或未按时缴纳营业税。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内容:

  1.债券投资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税。现行银行的债券投资一般由总行集中操作,分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两类,其投资收入包括买卖损益和利息收入两部分。目前银行大多仅就人民币债券买卖损益的部分缴纳了营业税,人民币债券中利息收入和外币债券的买卖损益与利息收入均未缴纳营业税。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银行总行在境内利用总行资金进行外币债券投资,对其买卖债券取得的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非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此外,对于未持有到期债券业务投资收益,买卖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也应该按税法规定纳税。

  2.是否将一般贷款业务混为转贷业务核算,差额缴纳营业税,少计计税营业额,或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缴税。

  3.委托贷款业务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收到的利息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有无按减除手续费后的差额计税的问题。

  4.贴现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有无未缴税、减除转贴现收入缴税、转贴现支出冲减票据贴现收入、转贴现支出冲减递延收益、贴现利息收入递延入账、以及票据转贴现返利等未按规定缴税问题。

  5.中间业务收入是否存在未缴税,或有的中间业务收入存在冲减回扣、返佣支出后计手续费收入缴税的问题。

  6.是否存在将atm、pos机手续费收入冲减支付银联费用或pos机租金后缴税的问题。

  7.是否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或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问题。

  8.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邮电费、印刷费、支票工本费冲减业务费用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

  9.是否存在收取客户信用卡透支罚款、罚息等收入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

  10.是否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1.是否存在扩大金融机构往来范围,将非同业利息收入记入同业利息收入问题。

  12.是否存在将代保管收入、咨询收入、结算手续费收入、代办保险、按揭手续费收入等不计少计营业额问题。

  13.是否存在代收电话、水、电、气、信息费等项目,取得的业务收入未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14.是否存在以银行工会的名义向贷款户收取管理费或赞助费未缴纳营业税问题。

  15.是否存在资金业务项目亏损轧抵后申报营业税问题。

  16.是否存在分行从总行取得的各项税前分成收入计入内部往来未缴营业税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应全面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1.有无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缴税的问题。

  2.有无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进行费用列支的问题。

  3.有无工资及“三费”等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计提和调整的问题。

  4.是否存在资金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未按照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正确估值的,造成少缴税款的情况。

  5.有无固定资产未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及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6.是否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呆账准备金。

  7.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计提和使用。

银行税收自查报告2

xx地方税务局:

  我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注册登记等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我行于1985年2月28日正式批准成立。设有营业网点、综合办公室、个人业务部、运营财会等部门。我行遵循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我行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

  根据贵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前约谈通知》吉地税稽约通【20xx】795号的文件精神,我行于20xx年4月12日至16日,对我行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缴纳的地方各税和“三金一费”情况及开具、使用发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我总行开发的“新会计核算与报告系统(IFAR)”软件功能强大,营业税的各项收入,都由系统自动生成,准确率高,因而计税基础数据非常准确。

  1、我行不存在各项应纳营业税收入长期挂账,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的情况。

  2、我行不存在罚款、罚息、加息、邮电费、账单费等不全额计缴营业税的情况。

  3、不存在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记在“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情况。

  4、不存在超过税法规定逾期贷款利息不根据权责发生制计入利息收入进行申报纳税的情况。

  5、不存在贷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6、不存在购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一方出资、一方出地,按面积比例分配实物,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现象。

  7、不存在发生贴现收入,不按规定缴税的问题。

  8、不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不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的问题。

  9、不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0、不存在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我行企业所得税由总行统一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

  1、不存在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情况。

  2、没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我行无“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账户。

  4、不存在不按会计制度核算,将管理部门的x些奖金直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以现金形式发放,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5、不存在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6、不存在将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不存在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做的税的问题。

  8、不存在行里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四、房产税

  1、我行没有免税的自用房产和免税的房产。

  2、不存在在房产出租时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问题。

  3、不存在未按规定采用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房产税的问题。

  4、不存在以不同名义挂记所支付的租金收入,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化整为零,少缴房产税的问题。

  5、不存在自行建造的应税房产交付使用后,长期挂“在建工程”账,既不办理竣工结算,也未申报缴纳房产税的情况。

  6、我行未有固定资产未入账,但已办理了工程结算或已实际使用的房产。

  7、不存在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未按规定增加房屋的问题。

  五、土地使用税

  1、我行按照房产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面积缴税,土地面积正确,非房产面积一并申报纳税。市区内土地等级和县以下土地等级划分正确,单位税额正确。

  2、不存在每期应纳的土地使用税未按期缴纳入库的问题。

  六、印花税

  我行有“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和“借款给合同印花税”,都如期上交,没有遗漏,税率正确。

  七、发票

  自查中未发现发票开具、使用错误。

  八、“三金”一费

  我行按规定正确缴纳了“残疾人保障金”和“工会经费”。我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申报及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制度。按时上缴税款。

  以上自查情况,请审核。

【银行税收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税收自查报告08-02

税收自查报告精彩05-08

税收自查报告范文10-16

公司税收自查报告01-31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03-05

非税收自查报告01-22

企业税收自查报告03-31

税收自查报告(优选)07-26

非税收自查报告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