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中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下面是2016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欢迎参考。

  2016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一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计生工作实际,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行政处罚事项共有6项,即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按期接受孕情检查指导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不采取终止妊娠措施的;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工作中未发现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进行行政处罚,不存在仍按废止或修改前政府规章进行处罚现象。我局没有行政强制执法权利,可实施行政征收即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1、严格征收程序,杜绝无程序征费。按照立案、询问调查取证、制作并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制作并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的程序, 统一征收标准和法律文书。建立健全违法生育个案信息管理机制,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每个人都形成了一套规范齐全的卷宗,实行个案化管理。

  2、强化监督管理,严肃征收纪律。社会抚养费征收严格落实据实征收、开票到户和收支两条线等原则。严格杜绝按人头摊派收费任务、白条收费、坐收坐支等现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县纪委、检察院、财政、审计、计生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不定期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进一步规范征收秩序。

  3、及时上墙公开,实施有奖举报。对所有外生人员基本情况和缴费情况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制定有奖举报文件,并以通报形式广而告之。对举报漏统、漏报外生案件,不按法定程序征费案件,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及其它违纪、违规、违法案件经查实后,给予奖励。

  二、存在问题

  1、计生执法队伍不稳定。近年来对基层计生执法人员进行了法规知识培训,并为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但基层工作头绪多,机构也多,人员极不稳定,有的计生工作人员刚刚熟悉计生工作却又被调入其它单位,而新调入人员又缺乏工作经验和计生法规知识,导致人员错位,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

  2、社会抚养费难以征收到位。一是超政策外生育者经济能力较差,交不起。二是个别超生者抵制不交,作为计生部门无有效的强制措施;三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的强制执行到位率也不是很高,这样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也给计生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三、改进措施

  1、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计生执法队伍,才能真正公正、公平地贯彻执行好计生行政法律、法规。为此,必须加强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把好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关。二是对在岗执法人员强化法律基础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三是是举办执法人员政策、法制理论研讨会,交流执法经验,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为其规范执法、正确执法提供前提。

  2、协调和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在计生行政执法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宣传、公安、工商、监察、法院、广播、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对于拒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该采取组织措施的采取组织措施,该动用法律强制手段就动用法律强制手段,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促使计生对象不敢违法

  3、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要克服计生行政执法中的种种问题,必须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计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以上级部门对下级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主的监督模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下级行政执法中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认定事实、处罚依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二是建立、健全系统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推进政务公开,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进一步增强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同时,充分发挥和拓宽村民委员会和计生协会在计生行政执法中的监督职能。

  2016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二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xx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在全区范围内认真扎实地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确保了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区、街两级领导十分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通过专干例会、专题培训和局务会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各街道也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政策法规科布置自查方案和迎检措施、各街道具体落实自查任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政策落实,投入到位,为落实好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人口与计生经费投入机制,将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区级按人均 8.88 元投入到位,街道按人均2元投入到位。落实了农村人口、城镇低保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均纳入区乡两级财政预算。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建设高素质的计生行政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以案讲法等方式,在月会及专题培训班上,对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和驻区单位、村(居)委会的计生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各级培训,强化了知识积累、优化了队伍素质,全区计生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同时,严格执行了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截止目前,共召开例会4期、举办驻区计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2期,参加人员达330余人次。

  (四)积极宣传,制度上墙,营造了有利于计生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复议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评议制度,规范性文件逐级备案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过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并注重发挥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一是积极定购和印发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册;二是在办证大厅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范围等内容;三是向群众公示奖励扶助人员、批准再生育人员等情况;四是与村(居)共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展板,建立规范化的宣传专栏,印发 “新城乡新家园牵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电话服务卡。既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自身的维权意识,又做到政务、村(居)务公开,以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全区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的法律法规、人口计生政策及生殖保健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科学、文明、进步的先进生育文化观念得到广泛传播。

  二、切实做到五个“新”

  (一)工作理念有了新的变化。一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这一理念已成为我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宗旨;二是优质服务理念贯穿于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标准。三是工作理念的更新,促进了工作方式和方法的转变,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二)依法行政迈出了新的步伐。我区从2006年开展“五清理五落实”、2007年 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了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和专题培训,提升计划生育队伍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二是坚持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作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法环节,实行考核评议;三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居)务公开,增强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四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缩短再生育审批70天的时限办理再生育审批;五是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生育人员的处理做到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措施得力,执行到位。行政处理(罚)案件合格率达100%,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达70%以上;六是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按文书档案要求完成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理案件、再生育审批案件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死亡重残家庭扶助等资料的归档工作;七是认真开展行政告知工作,对一孩和再生育、违法生育妊娠对象的告知面均达95%以上。全区计生系统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的事件发生。

  (三)利益导向机制得到了新的完善。区政府出台了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子女接受职业学历教育学费补贴方案,对户籍在我区并就读xxxx区职业联席会成员单位中中等职业(学历)学校的所有高、初中毕业生实施定额学费补贴;认真落实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及奖励政策,全区将独生子女低保户、重残(死亡)家庭和部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拿入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户;积极落实市计生委等五部门文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在蓉企业、个体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情况调查、登记并积极宣传、督促落实奖励金达60%以上;区计生、卫生、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均建立和落实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向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倾斜,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进行“造血式”帮扶,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出现了新的面貌。近年来,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我们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以服务促管理,完善服务机制,实行人性化服务。一是规范、简化办事程序。为流动人口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二是依托社区计生服务站为9661人次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免费“三查”服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328人、人流2人,同时进行生殖健康、性保健等咨询服务与指导。三是普及避孕药具知情选择,指导流动人口自主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避孕措施,使其真正享受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四是严格落实《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协商处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工作程序认真自查和清理。

  (五)创优活动得到了新的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的蓬勃开展,推进了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向纵深发展。主要体现为: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的知晓率得到提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进一步得到转变;育龄妇女依法生育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进一步深化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通了“绿色通道”;在区政务中心民政大厅开设了全市第一个优生优育咨询窗口,进行宣传和《免费婚检卡》发放,由政府买单,对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具有xxxx区户籍,并在xxxx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发放《xxxx区新婚优生健康服务卡》,实行免费婚检。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基层计生干部的调整变化导致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在形式和内容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加强。为巩固我区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成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努力稳定基层计生干部队伍,深化优质服务,全面提升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面,为建设和谐xxxx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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