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威海市纪委关于转发鲁群组发〔2014〕1号<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威纪发〔2014〕2号)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贯彻。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开展学习教育
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将省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开展承诺实践活动
全局11名在职党员及领导干部,认真填写了《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书》,郑重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局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中央规定,带头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带头承诺践诺,带头抵制“会所中的歪风”。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局党组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执纪和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靠上抓,强化内部监督,对全体在职党员干部的践诺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通过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活动,使每位党员干部端正了党风政风,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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