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12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12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第二篇
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天坛街道办事处自我加压,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对照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先后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专项排查、集中检查等活动。年终,严格按照《20**年XX市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的要求,办事处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照食品安全考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自评,现对全年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更为完善
全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及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同时下设了食品安全办公室。一是构建监管责任网。办事处食安办坚持与各单位、各区域食品安全员签定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人员和具体要求。二是构建安全队伍网。办事处由一名班子成员牵头,食安办具体负责,并为辖区12个居委会、4个社区、机关、企事业、重点行业确定了76名安全协管员,自上而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三是构建群众监督网。食安办不定期组织部分有代表性的群众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确保群众能参与其中,形成食品安全有人监管和有序监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巡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办事处坚持把巡查工作常态化、组织化和纪律化。认真组织安全协管员,把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环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巡查原则,充分发挥了安全协管员的作用。一是明确责任。在证件查办上,要求安全协管员每月巡查一次,并形成巡查记录,集中查处了一批无证少证经营单位,当场责令整改,并给予了曝光处理。二是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协管员进行应急培训,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三、强化宣传,建立健全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台账
结合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办事处制定了详细的宣传计划,建立了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台帐,涉及单位227家,其中小餐饮店99家,超市89家,小作坊39家。一是积极开辟各种宣传渠道。利用社区活动、知识竞赛、农村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教活动,为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及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提高了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全年,食安办及时报送工作信息5篇,共制作食品安全小折页、宣传画共计6000余份,办事处利用3.15消费日、端午节、国庆节等一些活动日发放食品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次。二是加大各类培训力度。2015年,精心组织,认真筹备,组织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2次,受培训人员15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自我约束能力和食品安全法制意识。
四、强化整治,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
办事处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为抓手,以专项整治为重点,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先后开展了放心主食、“国庆中秋”双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同时,食安办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重点环节抓规范,重点区域抓整治,重点品种抓监控,重点时段联合行动抓检查的原则,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年共开展了3次安全专项整治,分别是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天政[2015]71号文件),放心主食专项整治工作(天政 [2015]70号文件),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天政[2015]84号文件),特别针对辖区超市人员流动大,消费多的特点,在国庆节前,专门邀请市食安委及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又对丹尼斯、三维、龙潭路上的小餐饮店及两所学校进一步抽查,共检查抽查12次,检查存在问题5例,要求立即整改。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安办的具体指导下,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一步,办事处将继续以“为辖区群众营造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为目标,坚决按照市食安办安排部署,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