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商务局对照督查内容,严格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领导干部带头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把坚持中央八项规定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先后多次在局党组会、局机关例会上,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规定。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八项规定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全局干部职工作出表率。

  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中,坚持明确调查主题,坚持深入实地,坚持轻车简从,坚持与群众、企业职工面对面交流。每年每位班子成员都要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层企业开展1次调查研究活动,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上,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对超过规定的办公室进行了人员调整。目前,我局办公用房共111平方米,机关干部共19人,办公用房使用均符合标准。在开展党群路线活动过程中,每位领导干部都对自己的家庭住房情况、子女、家属工作情况作了公开公示,没有违规现象。在公务用车方面,制定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公务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没有出现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的现象等。节假日期间,公用车辆一律封存到县政府大院。2014年公务用车使用 9.9万元,同比下降1%;2015年1-5月份公务用车使用2.3万元,同比下降46.5%。

  二、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系列配套制度的情况

  我局先后制定完善了商务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机关单位厉行节约制度、财务管理制度。2014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为25 万元,全年共使用17.3万元,同比下降54% ,其中公务接待费使用7.4万元,同比下降49%;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为22万元,1-5月份共使用2.9 万元,同比下降34.1% ,其中公务接待费使用0.6万元,同比增加了5000元。每年“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情况我局都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4月份,已对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在网上公示,无私设“小金库”现象。我局还在在机关内部大力提倡节约风气,倡导机关人员节约使用水、电、纸等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双面使用纸质,减少纸质材料印制。

  三、加强干部管理方面的情况

  1月份,我局对局机关干部“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经过认真自查,我局不存在单位“吃空饷”,也没有发现在编和离退休人员“吃空饷”问题。我局也没有发现“裸官”问题,局领导干部没有在社团兼职。严格执行组织部门规定,强化干部档案管理,严禁涂改干部档案,严禁在干部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方面弄虚作假。为防止出现“为官不为”现象,局里通过细化岗位职责,对照任务抓分解,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岗,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重点就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食品公司改制、外贸企业指导和电子商务发展等几项难点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负责任、工作平庸的干部敢于批评。在局机关树立无功即过、小进即退、有为才有位的意识。

  四、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情况

  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地方入手,一锤一锤地敲,一件一件地办。截止目前,没有发生一起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乱摊派等不良问题,对于基层乡镇的考核也仅保留市政府下达的四项考核指标。

  五、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情况

  我局深入开展“双联系”活动,原联系村为鹤毛乡阳畈村、万年台村、星旗村和岳山村,2014年5月份调整为石涧镇范庄村、青苔村和汪冲村,截至今年5 月份,已先后8次前往联系村,联系各类对象户100余人次,收集各类问题22个,已经解决10个,慰问活动开展3次,慰问金达10000元。“双联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进了机关干部与基层群众的感情。

  六、加强监督检查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对局机关和下属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机关出勤情况进行临时抽查,针对机关病及领导干部中的一些歪风邪气进行了整治,提升了行政效能,促进业务工作高效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密切联系群众,扎实改进作风,不断推进商务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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