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严格落实《陆良县2014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责任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陆良”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念彩文任组长,副局长康平、纪委书记魏晶任副组长,魏晶同志分管该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潘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科室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科长(主任)作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挂帅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2014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在2014年初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2014年下半年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民政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市民政局的文件要求,制定了《陆良县民政局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向民政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
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以光荣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殡仪馆、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救灾仓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将以此次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组到我局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查找差距,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民政工作的良性开展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