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担负的主要工作是文化体育事业工作、新闻出版事业工作。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5〕40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的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一)彩票资金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2013年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我局分别收到财政局文件贵财追【2013】603号文件、贵财追【2014】45号文件。贵财追【2014】45号文件通知:2013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暨村级公共服务篮球场建设资金6.9万元,其中(大圩东塘村,中里乡新村,中里乡福团村,中里乡坦阳村,港城镇猫儿山村,庆丰镇太兴村各1.15万元)。此资金已由区财政局预算股直接下达到乡财县管办公室,已下拨到各乡镇具体单位。贵财追【2013】603号文件通知: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资金46.05万元。其中:(一)2013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暨“两项工程”12.6万元,包括(庆丰镇清岭村大桥屯,港城镇旺华村旺岗屯,庆丰镇大同村竹马屯,大圩镇上莲村莲塘屯各3.15万元);(二)2013年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场地建设资金27.45万元,包括(港北区庆丰镇,港北区根竹乡,港北区奇石乡各 9.15万元);(三)2013年城乡风貌改造五期工程村级篮球场建设资金补助6万元,包括(庆丰镇清岭村西屯,港城镇石寨村,大圩镇大圩社区各2万元)。这些经费已由区财政局预算股下达到本局,本局已拨款经过乡财县管办公室转到各乡镇具体单位。
2014年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我局收到财政局文件贵财追【2014】453号文件。贵财追【2014】453号文件通知: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资金19.45万元。其中包括:(一)2014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级篮球场建设资金13.45万元(港北区中里乡13.45万元)。此资金此资金已由区财政局预算股直接下达到乡财县管办公室,已拨款到中里乡;(二)港北区朝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金6万元。由于通过问询市上级单位,不知朝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否存在,不知朝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具体账户、户名、账号,所以区财政局预算股一直未下达此资金预算。
(二)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其中财政部门安排项目两个,一是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属于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我局分别收到财政局文件贵财追〔2013〕146;贵财追〔2013〕303;贵财追〔2013〕221;贵财追〔2014〕59通知。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预算资金分别都是36.5万元,资金使用文体局统一管理,文化站凭活动材料报账。项目支持对象、项目实施单位分别是港城镇、大圩镇、庆丰镇、根竹乡、中里乡、奇石乡、武乐乡7个文化站。二是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属于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我局分别收到到财政局文件我局分别收到到贵财追〔2013〕163;贵财追〔2013〕550通知,2013年度的预算资金是79.8万元,资金使用主要是通过乡财办转到乡镇财政所各行政村帐户。项目支持对象部及全区105个行政村。
本级安排项目,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区级配套),属于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我局分别收到财政局文件港北财〔2013〕13;港北财〔2014〕55通知;2013年度和2014年度预算资金分别都是1.4万元,项目支持、项目实施单位是港城镇、大圩镇、庆丰镇、根竹乡、中里乡、奇石乡、武乐乡7个文化站。
(三)广播电视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2014年我区户户通广播电视设备610套,按照上级有关政策,中央每套补助资金200元,市财政和区财政每套各补助资金30元,农民自己出资100元,我区农户上交的款项已经存入市文化新闻广电局指定的银行帐户,区财政配套资金18300元在2014年12月上旬已经转入市文化新闻广电局帐户,所有的资金由市文化新闻广电局负责支配使用。市文化新闻广电局还负责设备的发放和安装。2014年12月安装完毕,通过了市和我区相关部门组成检收组验收。
(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2014年我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13个(分别是港城镇群山村、樟村、棉村,大圩镇东篁村、寻杨村,武乐乡逢宜村、胜岭村,中里乡陈轩村、庆丰镇万新村、六松村、青岭村、新塘村、夏里村)。自治区每个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贵港市配套资金5万元,不足部分由群众集资解决。此资金已由区财政局预算股直接下达到乡财县管办公室,已下拨到各乡镇具体单位。2014年12月31日,我区1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已全部竣工,通过了市和我区相关部门检查组的验收。
二、涉农资金自查自纠中存在问题
在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我局虽然能按程序按规定及时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但因没有与各乡镇财政所进行及时沟通及督促乡镇财政所告知各行政村,导致部分行政村不知道有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款,加之报帐手续繁杂,部分行政村未能及时未使用该笔资金。
三、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增强与各乡镇财政所的沟通,尽量争取将每笔涉农惠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受益,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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