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鼓楼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文件的实施办法》(鼓委办[2013]8号)文件规定,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我局认真对照《关于转发中共福州市纪委榕纪通[2013]3、4号两份通报的通知》(鼓纪[2013]17号)要求,根据局系统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现将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各项要求

  年初,我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鼓楼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文件的实施办法》(鼓委办[2013]8号)文件精神,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各项内容。通过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领会规定精髓,积极改进工作作风、精简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并将相关要求融入园林绿化日常工作,有效做到了提高工作效率、热情服务群众、树立良好形象,有效推进我区园林绿化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积极开展两节期间廉洁自律与厉行节约工作

  切实做好我区园林系统“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学习与执行力度,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今年年初,我局通过召开节前工作会议,深入部署节日期间及节后工作,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及厉行节约各项要求重要性。同时,开展“廉洁过年”自查工作,通过在单位显眼处粘贴、悬挂廉政宣传警示语、为办公电脑更换廉政桌面背景、给干部职工发送廉洁过年的廉政短信等方式,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同时,为贯彻党中央厉行节约的精神,年初,我局取消了乌石山花节开幕庆典仪式,取消了春节年宵花卉采购计划,减少了相关各项工作经费开支。

  三、开展文明餐桌和节水省电活动,规范公务接待

  一是春节期间,我局积极响应中央厉行勤俭节约的号召,取消年终团拜活动。二是积极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做到节俭用餐,不剩菜剩饭,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三是严格执行区里有关干部职工午餐补贴的规定,节约经费开支。四是规范公务接待,不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不安排宴请。在“五一节” 、“五四”青年节党员活动等集体活动,职工干部自带干粮与饮水,不聚餐不吃喝,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五是倡导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六是努力节约办公能耗。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不使用时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

  四、严格车辆配备及使用

  规范了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的配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超编、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定点维修,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和车辆维修支出。

  五、深化机关效能及机关作风建设

  为继续推进我局机关效能及作风建设,局系统认真研究部署各项措施:一是继续规范绩效考评工作,严格考勤制度。干部职工外出办事要及时调整去向牌,工作人员上班时佩戴工作牌。认真执行请销假、公出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严格指纹电子签到;二是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谈。办公电脑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间利用手机和办公电脑等玩游戏、炒股、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三是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四是提高工作效率。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五是把机关效能核查情况与年终评优评先、绩效奖、文明奖等挂钩,奖励优秀先进员工,惩处懒散懈怠歪风。

  六、严格收支两条线,控制财政支出

  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厉行节约,精简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同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继续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行公务卡支付,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财务违法行为的发生。

  七、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局纪检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各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加强对这些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是认真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我局今年承担的多个工程项目逐个逐项开展自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薄弱环节的整改。二是组织工程建设相关人员及时学习和掌握工程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对工程建设基本运作程序的认知,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按照程序运作。三是加强预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监督,防止滥用权力,特别是用人权、财务权和项目权,把好容易产生腐败的各个关口;实行规范化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四是大力推行阳光工程。在人事聘用、工程建设、招投标、房产店面招租、绿化苗木采购等方面都依照有关规定实行“阳光作业”。同时,对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及时上报请示,及时反馈,确保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得到贯彻落实。

  八、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

  1、通过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传达《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园林局具体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进一步明确“三服务”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形成全局上下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2、组织成立“党员绿鹰先锋队”、“青年绿化抢险突击队”和“绿色环保志愿者”队伍,强化园林绿化服务意识,提高抢险突击能力。

  3、积极开展结对共建、“党内关怀帮扶”、“两节”走访慰问工作。2013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我局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深入共建单位五凤街道广厦社区结对子帮扶对象、局系统生活困难党员职工家庭,了解和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共发放慰问金1.2万元,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党员的心坎上,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同时,积极发动干部职工为贫困地区和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捐物捐款8500元,奉献爱心。

  4、服务基层。上半年,对柳河路、北江路、西洪路、天琪路、东水路、福寿路和思儿亭路等7条道路进行了行道树修剪,及时解决树木徒长和倒伏对行人活动以及建设造成的不便;同时,处理省委党校、朱紫坊、西洪路、大根路、井大路、鼓西路、新民路、卧湖路、金泉路、古田支路、安泰河、福新路等路段危树和倒树隐患 30余次;配合辖区各街镇开展无物业小区整治工作,发挥园林工作的优势,为社区绿化整治提供技术支持、对20多个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绿化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改善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推进我区拆墙透绿建设,先后完成乌山路市政府大院、乌山小学、铜盘路通讯三总站宿舍、二环路市军休所、得贵路阳光白金汉宫、东水路建材福州地址工程勘测院、芳沁路双安城、梅峰支路梅峰宾馆、公益路安华苑、省科技管理干部学校、洪甘路共计2000米拆墙透绿和绿化景观改造。

  存在问题:

  个别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缺乏上进心。

  今后工作方向:

  1、继续加强“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与领会

  实行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结合政风行风建设每个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要求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2、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加强日常监督,实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坚持绩效考评制度,每年进行年度考评一次,表彰工作积极、服务态度好的干部职工。

  3、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重点解决服务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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