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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30 18:09:47 CN职场指南网 我要投稿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常用17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应急值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常用17篇】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了加强煤矿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应急值班工作的管理。

  三、应急值班人员安排

  1. 煤矿设立应急值班岗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2. 应急值班人员由煤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部分经验丰富的一线员工组成,按照排班表轮流值班。

  四、应急值班人员职责

  1. 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听电话、接收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信息。

  2. 及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动态,了解井下作业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

  3. 对突发事件进行初步判断和评估,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 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应急处置工作,传达领导的指示和要求。

  5. 做好应急值班记录,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处理措施和结果等信息。

  6. 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娱乐或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应急值班工作流程

  1. 接班人员应提前 10 分钟到达值班岗位,与上一班值班人员进行交接。

  2. 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突发事件处理进展、未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及通讯设备、文件资料等。

  3. 接班人员认真查看值班记录,了解相关情况后,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完成交接。

  4. 在值班期间,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

  详细记录事件信息,包括报告人的姓名、部门、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伤亡情况等。

  迅速判断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立即向煤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

  根据领导的指示和应急预案的要求,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迅速集结,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态势,及时收集、整理和传递现场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待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处理完毕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总结评估报告上报领导。

  六、应急值班保障措施

  1. 煤矿为应急值班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场所、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等。

  2. 定期对应急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和业务水平。

  3. 对在应急值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值班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监督与检查

  1. 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应急值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对应急值班工作不力,导致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准。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紧急情况,确保单位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理,保障人员安全和单位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参与应急管理及值班的相关人员。

  三、值班人员的选定

  1、应急值班人员应由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推荐并审核,确保人员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应急值班人员需进行定期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四、值班安排

  1、应急值班以周为周期进行安排,每周需提前制定值班表,并在单位公告栏公示。

  2、值班人员需按照值班表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席。如需请假,须提前向主管领导报备并找到替代人员。

  五、值班内容

  1、监测:值班期间需及时关注各类安全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进行监测和汇报。

  2、报告: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提供详细情况。

  3、处理: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记录:及时填写《应急值班记录表》,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处理结果,以备事后总结和分析。

  六、应急响应

  1、确认事件性质后,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第一时间响应。

  2、指挥协调:值班人员需对现场情况进行指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与配合。

  3、紧急救助:如需协调医疗、消防等外部资源,值班人员应及时联系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七、总结与反馈

  1、每次应急处置结束后,值班人员需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总结汇报,反馈处理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2、定期召开应急值班总结会议,分析应急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讨论改进措施。

  八、责任追究

  1、对在值班期间因失职、渎职导致应急事件处理不当的责任人,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2、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求法律责任。

  九、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更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3

  一、制度目的

  为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规范值班行为,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保障单位或组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二、值班原则

  1、24小时值班制: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度,包括双休日、节假日,确保随时有人员在岗。

  2、领导带班制:单位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轮流带班,负责应急值守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挥。

  3、信息畅通原则: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等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无阻,随时接收和处理各类紧急信息。

  三、值班职责

  1、值班人员职责:

  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持通讯畅通。

  受理来电、来访,详细登记并处理相关事项。

  遇紧急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程序进行处理。

  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2、带班领导职责:

  负责值班期间的整体协调和指挥工作。

  审核并处理值班人员上报的紧急信息。

  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四、值班安排

  1、制定值班表:由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负责制定值班表,明确值班人员、时间和职责。

  2、值班调整: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应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由办公室安排其他人员代班。

  3、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详细交代值班情况,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五、应急处置

  1、接报紧急信息:值班人员接到紧急信息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程序进行处理。

  2、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紧急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3、信息报告和通报: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处置情况,并适时向公众通报相关信息。

  六、监督与考核

  1、监督检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考核奖惩:对值班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值班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或集体给予批评和处罚。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由xx单位(组织)负责解释。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明确值班值守工作职责,严肃值班值守工作纪律,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机关安全高效运转,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规范

  第一条实行24小时值班。每周安排2人值班,值班牌轮换由人事综合股负责,当天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做到无迟到、早退、缺勤。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随意替岗,从而造成空岗、离岗、脱岗。节假日值班由人事综合股另行安排。

  第二条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周安排一名局班子成员轮流带班。负责值班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值班工作督查,确保值班不断档,及时协调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条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须提前向值班领导请假,经同意并确定接班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岗。值班领导需请假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二、值班职责

  (一)值班领导职责

  第四条带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发生较大险情、灾情、汛情、冻情等自然灾害期间及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特殊敏感期间,带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其他时间应保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第五条带班领导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应根据情况作出研判和指示,部署和协调相关工作。如遇特别紧急、重大情况,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二)值班人员职责

  第六条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在值班期间,负责做好电话接听、群众求助、咨询服务、来信来访、通知传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接到各类会议通知或其他单位协调事项的`电话,要记录清楚并交人事综合股落实;对上级机关和基层群众来本单位办事的,要主动上前询问并指引到相关领导或股(中心、办);要负责查问陌生人出入,做好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到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理果断、上报及时。如接到水旱、冰冻、台风、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报警、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紧急事件,要填写《惠来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信息登记表》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第八条值班人员应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准确、清楚、完整,书写工整、页面整洁。

  第九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在值班室内吸烟或进行打牌、下棋、上网玩游戏等有损局机关形象的娱乐活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值班电话和传真机等专用设备,以保证通讯系统畅通;值班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保持值班室干净、整洁。

  (三)值班交接及信息报送

  第十条交接班一般在值班室进行,交接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时30分。值班及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要将值班期间掌握的动态、已办和待办的工作等相关情况交待清楚,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凡当班未完成的事项,应主动与接班人员衔接,并在值班记录表上详细记载交接班记录,保证值班期间各项工作完成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值班信息,对于重要的汛情、旱情、冻情、灾情、险情、事故处置及进展情况、工作动态等信息,值班人员应及时报送给相关股(中心、办)以便统一汇总。

  第十二条应急指挥中心的值班值守按省、市规定另行安排;三防办、森防办暂不安排值班,其值班工作另行安排。

  三、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的,责令书面检查说明情况;一年内累计擅离职守二次的,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一年内累计擅离职守三次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如当天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离岗、脱岗,被纪检监察部门明察暗访发现并通报的,从严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因接处警、调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重大损失和造成严重影响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在森林防火、防汛、防风及突发事件等特别敏感时期,局一旦发出通知全员24小时备勤,实行签到坐班制(签到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并将每天签到出勤情况汇总送人事综合股),全局同志应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且联络畅通,除特别重要情况确需请假的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编造理由请假、无故缺勤,一年无故缺勤一次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5

  为推进值班与应急工作制度化管理,实现值班与应急工作优质高效运转,根据县委、县政府应急值班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室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处理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办和县内外各地通过值班室渠道发来的有关文电,接听单位和群众的电话并予以处理。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办等相关部门报告管辖区内相关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二、值班人员守则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记录信息准确,反映情况迅速及时。

  2、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3、接听来电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表述清楚,同时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或单位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4、熟悉应急值班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能严格按照程序,有条不紊,沉着处置。

  5、值班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的,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并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带班领导若离开荥经县,需重新确定带班领导,并通知县局值班室,值班人员要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

  6、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三、值班室运行机制

  (一)制度建设

  为加强全乡应急网络管理系统建设,确保紧急情况、重大事件能够尽快掌握并报告县委、县政府,建立值班室值班制度、紧急信息报送制度、紧急信息处理培训制度、紧急信息安全保密规定等。

  (三)报送程序和要求

  如遇紧急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由乡汇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或瞒报、迟报。

  四、日常值班规程

  (一)带班

  1、领导负责带班。

  2、领导带班期间,原则上不离开本地,手机应24小时开机。

  (二)值班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乡机关干部在值班室轮流承担值班职责,处理本班内常规工作。接到紧急信息报告,值班人员负责第一时间内报告带班领导,并按规范程序迅速处置。

  2、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前,安排好值班室值班表,并按规定上报县委、县政府。

  3、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室要确定专人了解各村值班与应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按乡领导意见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三)交接班

  1、接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与前班人员办理交接事宜。接班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到岗,要提前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安排。接班人员没有到岗,前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2、值班员要尽力办结本班事务,详细做好值班记录。本班未结、确需移交下班续办的事项,要在值班记录本上注明,移交时向接班人员说明办理情况和续办注意事项。重要材料、物品要当面清点,并由接班人员签收。

  3、接班人员要认真阅读值班记录,不明之处当面问清,全面掌握值班与应急事项办理进度等情况。

  4、上班移交本班的事项,要在值班记录本上注明办理时间、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

  (四)值班记录

  1、做好电文、信息收录工作,值班期间办理的所有事项,均应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

  2、值班记录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完整准确、书写清晰,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五、值班与应急机构人员

  (一)值班人员

  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轮班值守,每班安排带班领导1人,由乡班子成员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值班勤务。

  (二)应急人员

  为切实加强我乡应急管理制度和其他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设立新庙乡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所、站及乡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办公电话:xxxxxxx。

  六、紧急信息报送

  值班员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以高度负责态度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急事速办、要事快报,为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果断处置赢得时间。值班员接获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即紧急信息),应按规范程序迅速处置,并把握好“接、报、传、跟”四个环节。

  1、接。值班员接到紧急重大情况报告时,要问清事件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事件种类性质,详细了解事件或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信息来源、基本过程、造成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等。

  2、报。值班员接到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迅速分析事件性质和态势,按规范程序处理。夜间或节假日遇到特别紧急重大情况,可以特殊方式处理,如立即电话告知县主要领导相关情况。

  3、传。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地将领导的指令、指示传达到指定的对象。

  4、跟。值班员要积极、持续地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处置相关事宜。重点是与事件发生地保持联系,跟踪了解情况,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机关处置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七、安全保密规定

  1、管好文件。属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由专人保管,并负责清退、销毁。涉密文件、资料要放在保密柜中。

  2、保护设备。制定设备配置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值班与应急网络报送系统管理和重要数据备份。

  3、安全传输。信息传输要按规定执行,凡涉密信息应通过政务网或机要部门传送;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要做到专机专用,与局内政务网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任何涉密信息存放互联网;外单位技术人员来维修设备应有专人在场,严禁将内部资料外拷。

  4、遵守规定。不得泄露县局工作机密,不得将文件、磁盘带到家中或与工作无关的地方,不通过互联网发送涉密电子邮件,不与无关人员谈论工作情况,不让无关人员翻阅文件、批示材料、值班记录,不在普通电话、移动电话和公共场合中谈论涉密事项。

  5、严格交班。在交班时,除了注意交待一般工作情况外,要特别交待涉密事项,尤其对正在处理的涉密事项,必须按照保密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单位的安全稳定运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员工财产安全及业务连续性,特制定本节假日应急值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员工,特别是参与节假日应急值班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 节假日应急值班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确保信息畅通、处置及时、措施有效。

  第二章 值班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节假日应急值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单位高层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整体值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挥。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值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值班安排、信息收集、汇总及上报等工作,确保应急响应机制顺畅运行。

  第六条 明确值班人员职责:

  1. 值班负责人:负责值班期间的整体协调与决策,确保各项指令得到及时传达和执行。

  2. 值班员:具体负责接听值班电话、记录并处理突发事件信息,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初步处置,并及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

  3. 技术支持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通讯、监控等系统正常运行,参与技术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三章 值班安排与要求

  第七条 节假日前一周,值班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人员情况,制定详细的值班表,明确值班时间、地点、人员及联系方式,并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执行。

  第八条 值班实行24小时轮班制,每班至少安排两人以上,确保人员交替无缝衔接。特殊岗位需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值班安排。

  第九条 值班人员应提前熟悉应急预案流程,掌握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和技能,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迅速响应突发事件。

  第十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需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或换班,需提前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并经批准。

  第四章 信息报告与处置

  第十一条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根据事件性质、规模、影响程度等因素,迅速向值班负责人报告。

  第十二条 值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评估事态,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单位高层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相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值班工作考核机制,将值班表现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对违反值班纪律、玩忽职守、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值班人员,将依据单位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值班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本制度未涵盖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应急值班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置,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及人员参与的应急值班管理工作,旨在明确值班职责、规范值班流程、强化值班纪律,确保应急值班体系的顺畅运行。

  第三条 应急值班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应急值班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的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值班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指挥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设立应急值班室,作为应急值班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值班安排、信息接收、上报及初步处置等工作。应急值班室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记录工具及应急物资。

  第六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应急值班工作,与应急值班室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第三章 值班安排与要求

  第七条 应急值班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表由应急值班室负责编制,并提前一周公布。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或找人代岗。

  第八条 值班人员应具备基本的应急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单位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值班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第九条 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 接收并记录各类紧急信息,包括电话、传真、邮件等;

  2. 对紧急信息进行初步研判,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

  3. 跟踪了解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4. 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的协调工作;

  5.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应急值班任务。

  第四章 信息报告与处置

  第十条 值班人员接到紧急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在最短时间内(一般不超过10分钟)向应急值班室负责人及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信息报告应准确、全面、及时,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后续建议等。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紧急会商,制定并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根据事件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 应急值班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部门和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四条 应急值班室应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值班纪律、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应急值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 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和法律法规的更新,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机关值班工作,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省市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规定,结合应急管理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值班方式

  (一)实行总值班制。总值班由镇主要领导负责,主要领导离开本县时间较长时需指定其他领导代行总值班职责。

  (二)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制。分组轮流值班制,镇机关按工作组分组,每组由带班领导1-2人和值班人员4-5人组成。

  (四)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承担值班时间应急值守工作;

  (二)维护并保持上下左右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三)负责接收和处办各类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全面掌握本单位重大情况,及时办理紧急事项,负责下达领导指示;

  (五)承办突发事件信息的编辑、报送。协调督促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等工作;

  (六)督导检查值班期间下属单位及下级值班值守工作;

  (七)收集整理资料,填写《值班日志》;

  (八)承担值班时间内镇办公区财产安全;

  (九)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

  (十)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事务处理程序

  (一)突发事件报告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迅速核实并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起因、事故名称、造成后果(伤亡人数、财产损失)、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基本过程、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事件报告报告单位(报告人)等基本信息,10分钟内报告带班领导,30分钟内报告总值班和县政府,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管理镇,同时通知有关股室和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2.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视突发事件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负责现场处置和各渠道信息报送报告工作。

  3.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原则上必须以书面材料方式,并经带班领导审核、总值班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送,以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起草书面报告,采取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书面材料。需要越级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越级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告县政府。使用电脑、手机短信、微信等报送文字信息的,报送后需使用电话进一步向接报人核实接报情况,防止漏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必须详细记录。

  4.值班人员接报后要积极协助带班领导和有关领导进行应急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总值班、带班领导和现场处置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上级和总值班、带班领导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处置情况。

  (二)值班公务处理程序。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及其它有关部门需我镇处理的有关事务的通知后,应按下列程序妥善处理:

  1.完整记录事务内容。具体包括:来电来访来件时间、单位、人员及联系方式,来电来访来件事由,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等,能够当即解决的事项应当即解决。

  2.凡遇重要事项和复杂情况须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要及时到位,涉及股室业务的须及时通知相关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位。

  3.原则上值班人员要及时办结经办事项,若遇事务比较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股室,或办理时间超过值班时间的,应按照领导批示移交相关业务股室办理。移交情况应在《值班日志》记录,不得拖着不办或压着不转。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值班记录。值班工作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镇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日志》本,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完整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值班记录要字迹工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应严格按事件信息的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突发事件或紧急事务处置完毕后,要及时报带班领导知晓,并向有关领导反馈,对接报的重大情况材料、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及时整理归档保存。带班领导应每日对《值班日志》进行审阅签字。

  (二)严格来电接听和来访接待。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值班员接电后,首先应根据接听的内容核对和研判结论,认真整理《电话记录》,然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有明确依据的可直接答复,敏感问题经请示带班领导后按指示要求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求助类、投诉咨询类等问题,应引导至“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视情帮助联系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组收好文电和有关资料,对其完成情况进行归纳记录,并对值班室卫生清扫后方可进行交班。交接班要在值班室当面进行,交接班时间为次日上午8:00。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在每班《值班日志》中明确,并由交接班双方带班领导签字确认。

  (四)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往,严禁明密混用。

  (五)严格工作纪律。每个值班组要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值守。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严格禁止由非值班人员替代值班,不得饮酒并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六)严格设备使用管理。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设备,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五、责任追究

  镇纪检不定期对值班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值班规定不按时到岗、中途离岗、脱岗以及遇紧急事件未按要求处理的,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责令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取消当事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9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值班值守程序,确保紧急事件处置快速有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每24小时为一班,周一至周五为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周六周日、节假日为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00。每班值班人员由值班领导、组长和组员组成。每天至少有1名班子成员带班,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第二条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安排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实行轮流制,各组值班时间由值班组长自行安排。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班,因特殊情况确需调班的,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并同时报党政办、应急办;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职,不得喝酒、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上述规定,第一次,由当班值班人员写检查并进行通报,第二次或因离岗造成上级通报的.由纪委介入调查,同时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值班值守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第三条值班人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负总责。督促值班人员履行值班职责;对值班期间接报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做出应对处理措施;落实值班期间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值班组长:负责当班期间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值班工作。负责信息接报工作;向值班领导报告接报信息;做好交接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组员:负责当班期间信息的接报、系统点名,主动接听电话,接电话时要态度端正,文明用语,所接信息都要在值班日志本上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信息报告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有无人员伤亡、目前采取的措施;接报信息后处置措施等;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主动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发展态势,认真全面做好记录,第一时间上报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并按照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组长完成其他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为了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应急值班管理工作。

  三、值班安排

  1、设立应急值班岗位,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制定详细的值班表,确保 24 小时有人值班。

  3、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知识。

  四、值班职责

  1、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电话、接收传真和邮件等信息。

  2、做好值班记录,包括来电时间、来电人、事项内容、处理结果等。

  3、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初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跟踪事件处理进展,及时反馈最新情况。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相关工作。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娱乐或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应急工作中的机密信息。

  六、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未处理完毕的事项和相关信息向接班人员详细交接。

  2、接班人员应认真核对值班记录,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接班。

  3、交接班过程应简洁、迅速,不得影响正常的值班工作。

  七、培训与演练

  1、定期组织值班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值班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监督与考核

  1、设立监督机制,对值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2、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值班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

  九、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xx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11

  为科学高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局机关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有力保障局机关全天候运转,高效协助县委、县政府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24小时在岗在位、信息接报及时准确、会商研判精细精准、指挥调度权威高效、应急处置规范有序。

  二、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平急结合,综合为主、专业协同、纵横联动、一体贯通。

  三、值班值守模式

  (一)值班分为平时综合值班和特定时期值班两种模式。

  平时综合值班值守模式为“1+3/4+1”,即每日安排1名局领导、3或4名股室人员和1名系统运维人员值班。由县应急指挥中心制定值班方案,经局领导批准后实施。

  带班局领导(局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在平时综合值班时实行日值制,即每日安排1名局科级领导在岗轮流带班,带班局科级领导除在县城区检查值班工作或赴应急处突现场指挥外,应在局机关办公区履行带班职责。

  (二)特定时期值班值守模式为:在平时综合值班模式的基础上,根据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加强值班值守力量,相应增加本局人员及其他主要成员单位人员参与值班,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运维人员和备勤人员。

  特定时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含涉险事件)时;重大会议、特别防护期;经分析研判需采取特别防范措施期间。

  启动特定时期值班值守模式,分为以下3种类型:

  1、启动自然灾害类应急响应时(含经分析研判需采取特别防范措施时),由带班局领导统筹调度,各承担业务股室负责县防汛抗旱办、县减灾办、县森防办、县抗震救灾办对接相关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制定《联合值班方案(表)》,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根据安排表调度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值班。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时,分管局领导及《联合值班方案(表)》人员参加值班;启动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局主要领导(或指定局领导)坐镇指挥中心调度指挥。

  2、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响应和职责分工的通知(试行)》执行。

  3、重大会议、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时,由县应急指挥中心制定值班方案,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重大会议、活动特防期时增加1名局领导、1名股室人员参与值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双领导值班,即每日安排2名局领导(一名实职领导,一名协管领导),股室值班4人(白班2人,晩班2人)。备勤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参与值班。并实行“五个一”(一日一研判、一日一调度、一日一专报、一日一抽查、一事一处置)值班工作机制,即:每日组织一次安全风险研判会商,每日调度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风险防范工作,每日形成安全防范信息专报,每日抽查各地应急值班值守情况,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全局干部职工含运维等人员要按要求参加值班和备勤,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应对突发事件紧急联络责任人,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四、主要职责

  值班人员须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熟悉突发事件处置应对流程,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值班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批示指示;督查各乡镇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带班局领导职责

  1、负责带班期间值班值守全面工作;

  2、负责调度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分管局领导、相关业务股室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与调度指挥和指导现场处置工作;

  3、负责带班期间的工作交接、调度会商及风险研判,按要求组织和参加视频调度等工作;

  4、负责跟踪审签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的.报告;

  5、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组织每日值班交接班,拟办值班文电信息处理意见,审核上报各类信息,督办落实未办结事项;

  2、负责协助组织综合安全风险研判,视情况下发研判预警提示;

  3、负责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研判会商、视频调度,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报告,根据领导批示指示,按预案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等工作;

  4、负责督导指挥运维值班人员履职情况和抽查全县应急系统值班值守情况。必要时,抽查有关县直部门单位及各救援队伍值班值守情况;

  5、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运维人员职责

  1、承担相关信息化设备和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承担应急指挥大厅视频调度、研判会商、现场联通等技术保障工作;

  3、协助指导乡镇视频调度系统运行工作,承担对接测试及技术咨询工作;

  4、协助开展应急指挥车等应急通信设备的实战拉练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排班。《值班安排表》报局主要领导审签发布实施后,原则上不得调换。带班局领导因紧急出差、赴应急处突现场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则实行AB角工作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并调剂其他局领导带班值班;值班人员确需调整的,经请示带班局领导批准同意后调剂其他人员值班,并报指挥中心备案。

  (二)认真履行职责。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带班值班岗位职责;认真受理值班电话,接打电话时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表述精准,重要来电要详细做好电话记录;执行每日交接班制度,值班日志要全面详细,交接班要书面签字确认,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全面,突发事件处置要按照应急处置规程快速响应;发生较大及以上(含涉险)突发事件时,带班局领导必须坐镇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调度指挥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三)严守值班纪律。值班电话时刻保持畅通,响铃3声之内接听,严禁呼叫转移、设置彩铃或用于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特定时期值班至少保证1名带班局领导(或指定局领导)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人员、运维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人员按要求值班履职。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对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电话或视频抽查时,值班员和运维人员5分钟内须赶到会场,值班人员10分钟内,带班局领导15分钟内赶到会场;备勤人员30分钟内赶到指挥中心大厅。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严禁擅离职守、脱岗溜岗。因职责不履行、值班不到位,存在主观过错导致不良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规范信息报送

  1、报送范围。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报告范围与标准》,《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工作的通知》,《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六项制度的通知》报送紧急信息,不在规定范围内但比较敏感,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求报送的紧急情况也要及时报送。

  2、报送内容。紧急信息报送内容要权威、真实、客观,文字要简洁、准确、精炼,做到“首报及时、续报准确、终报全面”。

  3、报送时限。在重要紧急情况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县委办值班室和信息室、县政府办值班室、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县委办值班室和信息室、县政府办值班室、市应急指挥中心调度的重要紧急情况,30分钟内电话反馈、1小时内书面反馈。

  4、报送程序。紧急信息在上报上级对口部门之前,须经带班领导初审,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县委办值班室和信息室、县政府办值班室审核把关,由县委办值班室和信息室、县政府办值班室按程序报分管县领导,同时报请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审定后方可上报。重要紧急情况须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

  (五)强化后勤保障。局办公室负责参与值班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解决值班期间办公、就餐、休息、生活必需等问题,为指挥中心配备必要的值班食品、物资。

  (六)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和工作秘密,严禁使用非保密设备处理涉密事项,严禁未经批准将涉密文件、信息、设备等带出值班场所。

  各乡镇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可参照本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值班值守制度。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12

  为加强对应急指挥中心的值班管理,规范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秩序,确保指挥中心高效、协调、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值守安排

  1、平常日由局领导或协管领导带班,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监控员)实行全员轮班,每天1名值班长和2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节假、双休日及特防期值班或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中心以外的局机关人员值班,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每天值班交接班时间为上午8:30,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位,交接班必须当面无缝对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每天8:30、17:30、23:00签到打卡三次。

  2、带班领导为值班领导责任人,负责当日值班工作的总体调度和协调,全面掌控值班值守情况,负责当天值班信息报送的审核工作;重要信息必须及时向局长汇报,并经局长签发后按程序上报。带班期间协管领导不得离开县城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启动应急响应时,在县相关指挥部领导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值班长为值班的主要责任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事务的处理工作;具体安排和督促值班员、监控员开展好值班工作;负责把好收、发信息处理的第一道关,全面掌握值班室各项信息,及时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负责与上下级防汛、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等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的常规联络;完成值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值班员(监控员)为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服从值班长调配,具体负责值班工作的落实,及时准确掌握全县范围内防汛、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信息的接收、登记、报告和跟踪工作;承担信息呈送、传递工作;完成每日值班要情起草和上传;完成领导和值班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值班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履行职责。

  2、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熟知业务,熟练掌握中心平台系统及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

  3、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接时当场交清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落实情况、当班未来得及处理需继续跟踪落实的事项和问题,要求“你不来,我不走”,当面交接清楚,并履行好交接签字手续。

  4、监控室值班人员上班半小时内应对中心平台操作系统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系统网络、设备等出现故障或异常,应先行处理或报告技术人员进行处置,确保视频会议终端、应急指挥系统等网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按照“全面管理,重点管控,高效处置,化解风险”的'原则,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通过主屏对各企业端上传的监控点画面、监测数据实行动态抽查。重点对企业值班调度室值班情况、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或超限报警等异常情况、企业是否违法组织生产情形等进行抽查,每班抽查不少于1次,并如实填写值班日志,分别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保存。

  6、抽查发现企业传输信号中断,或存在值班调度室值班空岗、监测监控系统超限报警、违法组织生产等异常情形的,及时与相关企业核实,督促企业在10分钟内反馈处置情况。超时未处理的,应截屏视频图像资料,并立即告知局相关监管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同时应将处置过程认真详实地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并保存相关资料档案的完整,以便备查。

  7、值班期间必须保持个人手机和值班固定电话畅通,认真处理来电来访,接报紧急、重要情况信息的,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和相关分管局领导报告,并按相关应急信息报送流程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办理情况应及时如实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每天9:00前向市应急指挥中心2199110报送经当班值班领导审核同意的值班综述,并存档管理。

  8、认真做好中心安全保洁和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办公用具摆放整齐,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室内卫生清洁良好,为中心创造良好舒适的环境。

  9、认真完成局领导、中心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值班纪律及责任追究

  1、中心实行日考勤、月汇总考核制度,出勤考核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2、当班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安排表坚守岗位,严禁空岗、脱岗、顶岗。如有特殊情况值班人员需请假换班的,须书面报应急救援协调股相关负责人同意,并在内部自行协商后妥善做好调班工作,但绝不能空岗。

  3、严格按照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认真处置值班事务。正常工作时间,不得在值班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饮酒。

  4、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保证涉密文电安全,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内部资料。未经相关指挥部办公室授权,不得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5、值班室所有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电话不得呼叫转移,严禁使用值班电话拨打工作外的私人电话。

  6、值班室是机要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中心,对于前来参观检查人员,须经局领导或中心负责人同意。

  7、上班时必须严格按要求每天进行3次签到,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未签到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下班视为早退;每月非因工请假两次算迟到1次处理;空岗、脱岗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空岗时间连续超过30分钟作旷工处理。劳务派遣人员每迟到、早退1次各扣100元,旷工1天扣200元,一个月内旷工3天以上或迟到、早退累计达6次及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

  8、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作旷工处理。

  9、劳务派遣人员需严格履行聘用合约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局内部管理制度。当班凡因作风不实,被上级督查通报、责令检讨、问责处理的,罚款五百元;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扣发当月工资并予劝退。不服从安排管理,或不适合岗位需要的,提请局党组会讨论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10、局干部职工值班工作人员违反值班工作纪律,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法规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设备设施管理

  1、严格遵守系统操作规程和设备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2、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主机设备的属性,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系统任何信息或文件,不得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文件,严禁自带光盘和软件上机操作。

  3、严禁在主机上进行游戏操作、浏览网页、观看视频,严禁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游戏、股票、淘宝等软件。

  4、每班下班前必须对中心操作台、系统网络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缆线)无污染、无破损、无超温过热现象。

  5、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毁等事故发生的,由值班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2月15日起执行。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煤矿应急值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明确煤矿应急值班的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值班要求、信息报告与处置流程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成立煤矿应急值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值班工作的总体指挥和协调。

  第四条 设立应急值班室,作为日常应急管理和紧急情况下的信息枢纽,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应急值班室设在矿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作为应急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与应急值班室的'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第三章 值班要求

  第六条 应急值班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责任心,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第七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接收和传达应急信息。

  第八条 值班期间,应密切关注煤矿安全生产动态,通过监控系统、电话、对讲机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

  第九条 对于接收到的紧急信息,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第四章 信息报告与处置

  第十条 实行信息分级报告制度。根据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信息分为不同等级,分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和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接到紧急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准确记录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等关键信息,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下达指令,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应持续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最新情况,并根据指令调整处置措施。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四条 矿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应急值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值班人员履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将应急值班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值班纪律、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煤矿应急值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随着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和法律法规的更新,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公司(或单位)各项工作的平稳运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节假日应急值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或单位)全体员工,特别是参与节假日应急值班的员工。所有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节假日应急值班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响应”的原则,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第二章 值班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节假日应急值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或单位)高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节假日应急值班工作的总体协调与指挥。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值班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表的.编排、值班信息的汇总与上报、突发事件的初步处置与协调等工作。

  第六条 值班人员职责:

  1. 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2. 定时巡查公司(或单位)重点区域,确保安全无虞。

  3. 接收并处理值班期间的各类信息,及时向上级汇报重要情况及突发事件。

  4. 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5. 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期间的重要事项及处置情况。

  第三章 值班安排与要求

  第七条 值班安排应提前一周公布,明确值班时间、地点、人员及联系方式,确保无缝衔接。

  第八条 值班人员实行轮换制,确保每位员工都有机会参与值班,同时避免连续值班导致的疲劳。

  第九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确需离开的,需提前向值班办公室请假并安排替班人员。

  第十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爱护值班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 突发事件处理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或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指挥。

  第十二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优先保障人员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必要时请求增援。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四条 领导小组定期对节假日应急值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值班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将节假日应急值班工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值班纪律、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或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本制度内容的,应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报公司(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15

  一、总则

  1.目的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旨在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及人员,特别是应急值班人员。

  二、值班组织与管理

  1.值班人员安排:

  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总值班,分管负责人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值班由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制定值班表,实时调整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需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保持通讯畅通。

  2.值班时间:

  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包括双休日、节假日。

  值班人员需按照值班表安排轮流值班,确保每个时间段都有人员在岗。

  三、值班职责

  1.信息接收与处理:

  值班人员需受理来电、来访、来信等,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包括时间、来电人姓名、联系方式、反映内容等。

  对紧急信息、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2.应急处置:

  值班人员需熟悉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初步处置。

  在处置过程中,需保持与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处置进展和结果。

  3.值班记录与交接:

  值班人员需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记录事项要字迹工整、准确无误。

  交接班时,交班人员需将值班情况、已办和未办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确保处理事项的连续性。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1.坚守岗位:

  值班人员需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断岗或代岗。

  电话严禁转接,确保接听不遗漏。

  2.保密规定:

  值班人员需严守保密规定,对收发文涉及事项、值班情况严守秘密,以防泄密事件发生。

  3.巡查与检查:

  值班期间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各部位的安全情况。

  办公室或指定部门需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考核与奖惩

  1.考核标准:

  值班人员的工作态度、到岗情况、信息接收与处理、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将作为考核标准。

  2.奖惩措施:

  对值班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和制度建设完善,在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和处置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值班人员要予以表彰。

  对违反值班纪律、擅离职守、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紧急重大情况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罚。

  六、附则

  1.解释权:

  本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负责解释。

  2.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局应急值班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保证及时有效应对处置重要信息及相关突发事件。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信息处置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1.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岗位责任。局机关值班人员要同时肩负局机关值班工作和应急值守工作。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认真做好应急相关信息的接收、传达和报告等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及时掌握、接收和向领导报送紧急突发事件信息。

  2.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处置规定。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和重大事件的预警信息,除按规定流程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之外,还需同步抄报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求从收到突发事件发生信息到口头上报时限不得超过20分钟,书面上报时限不得超过1个小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做好跟踪处理工作。

  3.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守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在值班登记簿上作详细记载。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值班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规模、联系人、联系电话、处置措施、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等。《值班登记薄》须编号归档。

  4.严格履行交接班程序。交接班事项须经交接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做到字迹清晰,事项明了;当班时段未处理完毕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好处理过程,移交下一班继续处理。如无具体交接事项,交接班双方也要签字完成交接程序,值班人员要注意保持值班记录本的整洁。

  5.严格执行在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工作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应当全天在局值班室办公,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随意走动。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或调班的.,须请示当天带班领导批准同意,相关科室也应合理安排值班员在手工作。

  6.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值班人员接受本单位外人员询问或信访投诉时,有责任为其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项。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且可当场办理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指引其至承办科室;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对方了解承办部门。

  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妥善保管好文件,以防遗失、泄露。不得擅自泄露领导的行程、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以及其他个人信息。

  8.保持值班场所干净整洁。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值班室的电子办公用品、电器、卫生洁具等。严禁在值班室内饮酒、娱乐,保持值班室的洁净。

  9.加强值班检查督导。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不定期对各值班人员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值班人员违反值班有关规定,造成事故信息漏报、迟报或产生其它不良影响的,扣发值班补贴,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0.办公室负责汇总统计值班情况,严格履行造表、审批、公示、复核、报销、签字、支付发放等财务手续。

  以上值班值守工作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希望机关各科室认真加以落实。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煤矿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明确煤矿应急值班的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值班要求、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等事项,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 成立煤矿应急值班指挥中心,由矿长担任总指挥,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相关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区队队长及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第四条 应急值班指挥中心职责:

  1. 制定和完善煤矿应急值班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2. 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全员应急意识和能力。

  3. 负责应急值守工作,接收、处理并上报应急信息。

  4. 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调配应急资源。

  5.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 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由专人负责值守,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第三章 值班要求

  第六条 值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2. 掌握煤矿基本情况和应急资源分布情况。

  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 身体健康,能适应应急值班工作强度。

  第七条 值班人员职责:

  1. 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 认真记录值班情况,包括电话记录、信息接收及处理情况等。

  3. 密切关注煤矿生产动态,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

  4. 接到应急信息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汇报。

  5. 保持与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医疗机构、消防部门等外部单位的联系畅通。

  第八条 值班交接:

  1. 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进行工作交接。

  2. 交接内容包括未处理完毕的事项、当前生产状况、应急物资准备情况等。

  3. 交接双方应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 信息报告与应急处置

  第九条 发现或接报突发事件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迅速向应急值班指挥中心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条 应急值班指挥中心根据事件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进展情况。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对于在应急值班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迟报瞒报等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矿规矿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煤矿应急值班指挥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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