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

时间:2021-02-04 16:17:31 公积金 我要投稿

2017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

  贷款政策

2017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

  贷款条件调整

  1.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宜昌城区、夷陵区、秭归县暂停受理异地购房贷款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2.公积金贷款仅支持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借款人只能是购房人及配偶

  3.首套公积金贷款:缴存人家庭成员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第2套公积金贷款: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缴存人家庭成员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

  4.明确了房屋套数根据购房地房地产管理或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及购房合同认定

  5.须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调整

  1.第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调整到30%

  2.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W调整为60W

  3.首套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5;第二套: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0

  实行贷款发放轮候制度

  1.贷款轮候制范围包括:宜昌城区、夷陵区、秭归县

  2.轮候对象: 中心审批通过,等待放款的;已办理贷款登记,等待中心审批的;已办理贷款预约手续的;拟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

  3. 轮候方法:未经中心审批:预约、登记、初审顺序及办理相应手续的时间,依次进行排序进入贷款审批;审批通过:按购房类型分别排序轮候放款。

  4.轮候时间:新建住房: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内放款;存量住房(二手房):自不动产登记证明到位后轮候2个月内;商转公贷款:自贷款审批通过起轮候2个月内

  提取政策

  暂停办理的提取业务

  1.暂停办理住房装修提取公积金业务。

  2.对拥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家庭暂停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提取。

  3.停止办理家庭代际间互助购房提取。

  提取额度调整

  1.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还贷的.,公积金账户须保留6个月的缴存额。

  2.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主产权住房,租房提取公积金,每年合计提取最高额度为:宜昌城区不超过12000元;县市不超过6000元。

  政策执行范围与时间

  政策执行范围

  1.停止向拥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提取和公积金贷款业务

  2.公积金个贷率达到75%(含)低于85%(不含)的营业部,暂停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政策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在此前已还清商业贷款或在中心已办理贷款手续的仍按原政策办理。

 

 

【2017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相关文章:

2017住房公积金新政策02-16

2017莆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02-21

2017长沙住房公积金新政策02-20

2017新疆住房公积金新政策07-13

2017年湛江住房公积金新政策07-13

关于广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05-05

兰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房贷新政策02-13

广西桂林出台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通知02-17

浅谈山东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02-23

广东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新政策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