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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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调研报告1
根据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调查了解少先队员课间活动情况的通知》(中少办发〔20xx〕13号)文件要求,在少工委主任、总辅导员蹲点指导少先队工作基础上,县少工委组织少工干部围绕五项调研内容对全县中小学少先队员开展课间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了解,基本掌握了学校少先队员课间活动情况,现将调研结果总结报告如下:
一、调研范围及方式
本次调研,县共抽调团县委、县教育局和县少工委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共5人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我县9所中小学和2所初级中学开展调查活动。所到学校,调研组采取查看学校工作计划,实际参与课间活动和走访教师学生等方式全面了解少先队员开展课间活动情况,通过亲临学校、深入实际,确保了所调研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实度。
二、主要做法和活动情况
1、全县少先队员课间活动时间有保证,活动内容丰富。
县大多数中小学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科学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在校内均设置了上午大课间活动和下午放学后的社团活动,具体活动时间明确排入课表,保证了少先队员充足的课余活动时间。各学校均制定学生课间出教室、到操场开展活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活动能够在有序、文明、安全的环境中正常开展。
2、学校少先队组织课间开展少先队活动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县中小学少先队课间活动主要在操场、空地和相关功能室开展,如星期一上课前举行全校性升国旗仪式,每天课间十分钟以少先队小队为单位开展十分钟课间活动或学生自由活动、游戏,上午第二节下课利用30分钟开展大课间活动,组织集体跳彝族舞,开展地方特色游戏和文体活动,下午第一节上课前10分钟,部分学校还以中队为单位组织开展课前10分钟队会,下午放学后,在操场和功能室开展阳光体育和社团等活动,以上活动,能够充分保证学生的活动放松时间,多数学生特别是潜能生参与热情较高,对有效调节学生学习节奏有明显效果,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有益活动,师生反响较好。
三、面临的困难和原因
一是初中学校少先队课间活动时间难于保证,组织方式单一。其存在的主要原因为,学校教学压力过大,多数学校围绕教学指标和中考科目开展教学活动,其它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项目和内容较少。
二是学校组织活动的师资力量弱,多数教师和辅导员所能设计的活动项目受限,创新能力不够。
三是部分学校还未按照新课程标准,严格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生课间活动和课外教育尚未形成制度。
四是上级对学校考核的导向性指标不健全,对学校是否按规定开课和活动检查、考核、奖惩力度不够。
四、意见建议
一是完善各级对少队活动和教育管理的制度,明确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定,出台能有效指导学校开展工作的制度办法。
二是创新教师和辅导员培训机制,让更多的中小学教师掌握组织活动的方法。
三是实行学校管理综合考核,将学生课间活动等内容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教育检查与考核和教师绩效考核。
少先队调研报告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了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强弱。因此,社会对于国民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青少年的综合素质。社区是社会的组成单位,在大到城市建设小到居民管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社区已经成为除学校之外青少年接触时间最长的场所,青少年也有相当一部分的知识学习、娱乐休闲和健康锻炼等活动是在社区中度过的。在社区开展少先队工作,有利于加强青少年的素质教育,有利于校内少先队工作向社会延伸和拓展,也利于少先队组织的优良作风传播到社会并服务于社会,最终形成学校和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
可以说,通过社区少先队工作来开展青少年的活动是好处多多,但是,经过实地的调研,我们也发现了在目前的情况下,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阻碍:
1、认识不够。社区少先队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工作,社区少先队活动也是社会公益性活动。面对这样一个新课题,一些人思想准备不足,对社区少先队概念模糊,对工作开展方式还不是很明确,有畏难情绪;一些学校和家长也不是很支持和配合,他们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孩子们基本上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还有一些人认为社区少先队工作是做形式、摆架子,实际效果不大,开展活动既分散工作精力又增加家长和社区经济负担,得不偿失。由于这三种思想的存在导致开展社区少先队活动时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协调、覆盖面还不是很广。
2、人员有限、工作时间不够。现在社区从事青少年工作的除少量社区兼职干部外,绝大多数是志愿者。这些志愿者虽然由一些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及一些懂得教育培养孩子的学生家长和高素质大学生组成,而且他们已经成为社区少先队工作的中坚力量,但他们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时间比较有限,工作没有补贴或根本不可能落实,集中工作很困难等原因,使社区少先队工作效果不明显。
3、缺少活动经费、活动阵地。社区少先队没有专门的活动经费,也没有专门的活动场地。活动经费来源主要依托社区办公经费或寻求社会支持,不仅非常有限,且不能形成稳定的经费支持。有些社区根本没有像样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少先队活动阵地更无从谈起,有些有阵地的也至少是三室合一,开展活动非常不方便。经费短缺、缺少阵地对社区少先队活动的经常化和普及化形成了很大的制约,活动的多样化、特色化更是难上加难。
虽然目前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有一些困难,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社区推进少先队工作仍然具备独特的优势:
1、时间优势。曾经有过统计,大部分青少年包括正在接受正规学校教育的学生一年中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社区中度过的,这还不包括青少年在完成日常学校教育后回到社区的那部分时间。同时,大部分青少年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工作忙碌,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来有效管理这部分时间。利用青少年在社区的这部分时间,能够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效果。
2、环境优势。当今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社会,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使青少年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社会影响源。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整合社区中的影响源,使它们朝着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方向发展。同时,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能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一个更为轻松自由的环境,更能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也让他们有可能接触到自己身边的学习榜样,增强他们认知的真实感,鼓励他们向榜样看齐。
3、实践优势。长期以来,青少年的活动局限于学校和课本知识的学习,缺乏社会实践,往往出现所谓的“高分低能”的现象。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能够让更多的青少年在各种由社区组织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中学习到社会知识,培养社会情感,增强社会意识,更有机会实践课本知识,为他们成长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关键是要做到“一二三四”:
“一”是要明确一点认识,既明确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是以社会力量为主,目的仍是育人。充分挖掘社区中各种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各项资源,吸收本地区文化、体育和法律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广泛参与、资源共享的大环境。同时,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仍要与国家的教育方针、学校的教育内容紧密结合,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和谐社区的构建中去,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二”是要注意衔接两种教育。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开展要衔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起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更多的家长疲于巨大的工作压力,越来越缺乏充足的精力与时间来从事青少年的家庭教育,使家庭教育出现“真空现象”。而同时,青少年业余时间在不断增加,青少年自身又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急需要积极的指导。此外,学校教育由于资源条件的限制,给予学生们的教育多局限于书本知识,缺乏社会实践的场所。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可以将学校教育所具备的师资、知识等优势资源向社区延伸,填补家庭教育的空白,更好地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材。
“三”是要动员三方面力量。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要充分动员学校、街道办事处和驻区单位三方面的力量,从而在本地区形成广泛参与、资源共享的良好环境。从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的角度出发,学校教育、街道办事处和驻区单位这三方面力量各自都存在着优势与不足。就学校来说,学校有充足的师资力量、一定规模的学生队伍,更拥有多媒体设备、健身器材、课外读物和教室场地这些优越的硬件条件。但同时学校又由于种种限制,为学生提供校外实践的机会较少,不利于学生更好地学习社会知识。街道办事处的优势在于能够有效协调教委、司法所、共青团和妇联这些相关部门的基层组织,争取到更多的政府力量支持。街道办事处还可以积极利用社区中的诸如志愿者和活动阵地等这些软硬件力量,但同时也缺乏师资和学生这些队伍。驻区单位可以为青少年们提供实践活动场地和较为专业的指导人员,但受信息缺乏、认识不足、能力有限等制约,未能充分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充分动员这三方面的力量,将学校、街道办事处和驻区单位的优势有机的结合起来,弥补这三者的不足。学校可以运用师资、组织学生、提供场馆,街道办事处可以寻求政府支持和调动志愿者等组织,驻区单位则能够提供实践场地和专业的指导人员。如此一来,学校可以增加学生实践活动机会,街道办事处可以有效的服务青少年成长,驻区单位可以提升自身的社会影响,三方面力量共同作用,形成合力,促进社区少先队工作发展。
“四”是要组织四种活动。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关键在于以活动为载体,促进青少年全面成长,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活动,不仅可以能够有效衔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还可以充分动员学校、街道办事处和驻区单位三方面力量,使社区少先队工作充满活力,真正达到教育青少年的目的。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主要是组织思想道德教育、科学知识传播、法律常识普及和健康知识宣传等四方面的活动。思想道德教育、科学知识传播、法律常识普及和健康知识宣传都要紧密围绕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更要强调青少年教育的实用性和体验性。思想道德教育可以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为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思想基础。科学知识传播能够使青少年在动手实践中学习科学,提高学习的兴趣,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素养。法律知识普及,可以从青少年认识法,了解法,学习法,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从娃娃抓起体现“依法治国”精神。健康知识宣传从生活实际出发,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组织这四种活动,能增加青少年多方面的能力,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促进他们的全面成长。
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要充分调动了社区中学校、政府部门和驻区单位的力量,整合了社区中的各种积极因素,形成了广泛参与、资源共享的良好环境。我们将更加努力,积极推进社区少先队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做出自己的贡献。
少先队调研报告3
学校主管德育领导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通过少先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走访部分学生家长,经过讨论研究,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统计,目前全校共有班级xx个,在校小学生xx名,少先队员xx名,入队率90%。有少先大队辅导员x名,中队辅导员xx名,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100%。
二、调研情况总结汇报
为了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们始终认为,小学少先队工作的成功与否,在学校工作中起着关键性作用。搞好小学少先队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或随便应付了事。我校少先队工作努力更新观念,提升理念,讲究方法,活跃实践,切实提高少先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少先队组织在完成少先队工作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对重点工作进行了重点以下几方面的活动。学校结合本校的特点开展“四好少年”活动,用评选“评选五项竞赛”等形式创新活动形式,在评选的基础上又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在品德生活、学习、体育、综合能力等方面设立各种奖项,起到了少先队的育人作用。“民族精神教育”方面。学校依托升旗仪式、主题演讲、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小队员心灵从此播下了爱国种子,增强了民族荣誉感。
三、目前我校少先队工作存在的问题
1、少先队工作没有独立的课程。学校重智育轻德育,家长、学校把学生的学习成绩看作衡量学生的主要标准,忽视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学校的课程安排中,并没有少先工作的课程,学校开展少先队工作更多的`只是流于形式,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2、少先队辅导员兼课过多。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都是各个学校的骨干力量,承担了繁重的教学任务,无法保障开展少先队工作要求的时间和精力,辅导员兼职问题突出,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精力受限。学校没有配备专职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由班主任兼任,最多达到一周20节课,这样的兼职很难保证老师有足够的精力开展少先队工作,这些辅导员是“有名无实”;开展的大多数活动没有体现少先队特色,虽然少先队员参加了,但并不知道是由学校少先大队组织开展的,也不清楚组织者是辅导员,少先队的育人作用没有很好的体现。
3、少先队活动经费的不足。少先队的活动经费没有正常、稳定的来源,导致少先队的活动难以正常开展。有些辅导员都是凭着对少先队工作负责的热情,自掏腰包开展活动;有些辅导员先垫付活动经费。极大的影响了少先队工作的开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少先队组织的荣誉感、骄傲感和吸引力。
4、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知识有待于加强。通过调查发现有相当数量的少先队员对少先队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不足,无法明确的描述少先队的标志,很少有接触少先队的网站刊物等等,学校少先队对少先队员的教育不到位,活动开展少、内容单一,缺乏创新。
四、对校少先队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八部委《关于进一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指导校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工作,选派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少先队辅导员。通过专家指导学校开展少先队工作,联合教育、人事等部门,对学校辅导员的活动开展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和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切实调动和保护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学校还要结合实际开展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要以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为目标,以加强辅导员自身修养,提高进行少先队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少先队工作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2、积极争取少先队活动经费。有时少先队辅导员都有一些非常好的少先队活动,但由于活动资金、活动用品等等因素制约,而无法进行。因此要积极争取政府的资金支持。争取曲街两级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少先队工作经费预算,从而保障少先队工作和日常活动的开展。建议团区委、区教育局一起争取政府拨款或政策支持。要多渠道、多角度争取社会的资金支持。要找准切入点,主动联合教育、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少先队活动。同时要采取社会化运作的方式,动员社会上广大的热心青少年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农村少先队工作,为农村少先队活动解决资金问题。
3、少先队活动与学科的整合。新一轮课程改革为它与同以培育新时期少年儿童全面素质为目标的少先队工作,提供了一个密切结合、形成合力的难得机遇。我们希望把少先队教育通过活动,结合、渗透到队员在学校课堂学习、课外活动、学校文化、生活体验和社区实践等显性的隐性的课程体系各个方面;并改变了传统的少先队组织形式,优秀少先队员、文明小标兵等也成为学生多元发展性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少先队活动与新课程高度整合有力地推进了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
总之,寻找少先队教育活动的切入点,根据学校的特色开展活动,赋予少先队活动新的生命力,是我校少先队工作的一条新路。
少先队调研报告4
少先队辅导员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位置比较特殊,他们既是学校班级的管理者,又是队员事务的服务者,同时肩负德育的重任,集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书育人于一体。少先队辅导员与队员接触最多,交流最多,对队员影响也最广泛。因此,这支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活动质量和队员校园生活质量,特别是农村地区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素质。客观地分析农村少先队辅导员专业素养的状况,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农村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水平,是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少先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一、 问题的提出
“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是少先队的工作要求。少先队组织的活力来源于中队的活力,活跃基层关键是活跃中队,活跃中队关键是要加强中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找准定位,树立并落实好科学的辅导理念。然而,多年的工作中可以看出我县少先队辅导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提高。因此, 对我县大中队辅导员综合素质的现状进行了一次调查与分析。
二、调查对象及调查方法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观察访谈等方法,对全县36名大队辅导员和583名名中队辅导员的工作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
三、调查数据统计及分析
(一)调查数据统计
(二)数据分析
根据数字统计分析,存在以下优势:
1.文化素质大为提高。辅导员均为合格学历的师资。目前大专学历已经有相当比例,一些辅导员已在进行本科课程学习。辅导员中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基本平衡。
2.知识结构更加宽实。辅导员绝大多数是师范毕业生,优化的教学改革使辅导员打下了合理、扎实的知识基础。当了辅导员以后,既学习少先队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同时接受继续教育,提高学历程度,进修教学技术,学习外语、计算机。
3.年轻富有朝气。 辅导员的主体是中青年教师,他们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一代,思想活跃,善于接受新事物,他们珍惜辅导员的工作岗位,争取“有为”进而“有位”。
根据数字统计分析,存在以下问题:
1.专业知识匮乏。中队辅导员中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的;而且也很少有人参加过县级以上的与少先队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辅导员对队的基础知识、常规工作程序不了解。如大、中队会的正规操作程序、阵地建设的工作程序、鼓乐队的训练、《队章》知识不熟悉等。因此,多数中队辅导员在组织活动中由于缺乏专业知识的指导而显得较为吃力。尤其在专业素养、技能技巧方面更为突出。辅导员专业知识的差距给实际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并影响到少先队教育效果。
2. 工作繁杂。所有的中队辅导员都是班主任兼任,每周18节课,而班主任工作的日渐繁多、细化,形成了辅导员工作的多面性。由于少先队工作没有课时,没有形成独立的学科体系,辅导员评职称、评骨干等必须以其他学科参评,这些原因造成了辅导员事务性的工作必然非常多,辅导员在学校里成了兼职最多,任务最重的岗位,使得辅导员根本无暇顾及自身基本技能技巧的学习和提高。这些都导致了少先队辅导员有其名无其实。
3.心理教育能力欠缺。中队辅导员中无一人取得心理合格证,参加培训的也不是很多。心理教育能力是辅导员基础性能力和队工作教育能力的结合,它是辅导员有效地培养队员心理素质,开发心理潜能,发展个性的能力。良好的心理教育能力能使辅导员把少先队教育工作做到学生心坎上,将自身的优秀素质转化为队员的精神财富,使广大少年儿童在少先队活动中调动自己学习和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反之,这种能力不强,工作效果就差,教育任务也无法高效完成。
4. 辅导员队伍流动性大。辅导员任务繁杂,多数辅导员今年当,明年不当的现象较为严重,对他们来说,少先队的专业知识是否系统掌握都无所谓。
5. 科研意识不强。科研能力较差,缺乏对学生思想问题的洞察力,对学生中的新问题缺乏敏感性,难以准确抓住问题的实质、掌握教育时机,加工教育信息的能力尚显不足。辅导员由班主任兼任,任务繁杂,多数人懒于动笔,未把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高度。
6.工作主动性不足。辅导员习惯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和通知,上级叫我干啥就干啥,校长叫我干啥我干啥。组织实践及创新能力不强,开展活动不从队员实际需求出发,效果往往不理想。工作落脚点没有放在服务队员健康成长上,少先队自身教育和服务功能弱化。
四、建议及对策
(一)提高认识,完善机制
要进一步提高学校党政领导对少先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实把少先队工作当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有生力量,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不可替代的组织。把少先队工作纳入校长任期目标管理体系,把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中,把学校少先队基础建设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建设中,把辅导员工作实绩纳入教师评价体系之中。建立完善辅导员评比表彰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少先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强化培训是岗位育人的关键。一个优秀辅导员,不仅需要较强的理论知识和组织活动能力,而且还需要相当广博的学识,甚至在某些活动项目上要有过硬的本领。基于这一认识,我们立足实际需要,加强培训,为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打好基础。
1.建立辅导员培训档案。把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其列入了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同时建立健全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计划和个人培训档案,每学期或每学年对辅导员的培训次数、培训内容以及培训作业、取得成果均记录个人档案,作为评职评先考核依据。
2. 拓宽培训渠道。除努力参加上级培训外,采取以会代训、开展活动、交流学习等方式,对辅导员进行培训。并发挥主体能动作用,坚持自学为主,要求每人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1小时。
3.挖掘教育资源,拓展学习领域。尽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拓宽、拓深学习领域,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积极征订《辅导员》、《少先队活动》等杂志,充分发挥这些教材的工作指导、理论提高、技能学习的培训作用。
4.学榜样,树典型
以宣传、学习榜样事迹为契机,从先进事迹中来认真总结自己的思想言行,剖析反思,寻找差距,改进工作。
(三)情感管理,形成健康心态
营造轻松的工作氛围,通过优化人际关系,创设人文环境,使辅导员的体力和精神负担得到必要的释放。比如在工作之余关心辅导员的生活、住房等困难,开展娱乐活动、访谈活动、考察活动等。
(四)改变工作思路
我们常说:“思路决定出路”,这是十分正确的。目前,学校辅导员都是兼职,并且是学校教学的骨干。基于这样一个现状,学校要在工作思路上下功夫,让辅导员们在有限的精力和时间中可以开展更多的工作,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要发挥制度和机制的作用,加强培训、理顺关系,使辅导员工作有信心,管理有方法,发展有方向,待遇有保证,真正建立起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长效机制,使辅导员工作真正实现专业化和专家化。
少先队调研报告5
一、基本情况
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启动后,迅速在我市两个试点区展开。从两个区的开展情况来看,基本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两城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市(区)后,区委、区政府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两个区司法局均制订了严密的计划,确定了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并派专人随省厅和市局同志一起到兄弟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
(二)领导机构健全。目前,两城区的33个街办(乡镇)都成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
(三)社矫工作者队伍加强。两城区各司法所多是一人所,为适应工作需要,两城区采取聘用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办法,选聘具有法律经验、心理学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员充实到社矫办公室,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还积极挖掘社区资源,发动退休老干部、知识分子、有威望的同志加入到社区矫正志愿者行列,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两城区33个街办(乡镇)司法所共有专职人员33人,社矫辅助人员39人,社矫志愿者147人。
(四)工作措施有力。两城区各司法所均能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制度上,两个区都出台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矫正对象须知》等规章制度,力求工作规范。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矫正试点期间两个区共117人接受社区矫正,经过矫正工作人员扎实有效的矫正帮教,没有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现象。矫正对象能够较快地融入社会,部分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还走上了致富路。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看,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主要是:
(一)、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立法的滞后给工作开展带来了统一认识、统一做法、全面推进等方面的一定的难度。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依据是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客观上存在名义主体和实际主体分离现象,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省际、市际之间的衔接都存在一些困难。
一是在目前立法依据不足情况下,有关部委的现行规章中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缺乏系统性。致使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在工作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
二是工作主体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人民警察法》以及有关规章中涉及社区矫正的条款存在着滞后的问题。例如从现实看,社区矫正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是由司法行政机关来实施,这无疑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但现行的法律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这不仅与公安机关既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而且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责权不一,处于十分尴尬和不力的地位。矫正对象大多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有的矫正对象以经济、生活等种种理由不参加有关矫正活动,有的迁居或离开居住地根本不向司法所报告,由于司法所执法主体权,社区矫正工作者对这些现象也无计可施,严重影响刑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程序方面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监狱办理假释、监外执行的手续繁复;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信息不能及时;对人户分离的对象,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缺乏衔接等。目前,两城区的矫正对象基本上是由本区所在法院判决后通知各司法所接收,而对于外地法院判决到本区的社矫对象,两城区司法局至今未收到过相关的法律文书,导致这部分矫正对象漏管、缺管现象严重,矫正工作也就无从开展。目前多数街办的社矫对象人数已呈逐年萎缩的地步。常此以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可能将难以为继。四是矫正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支撑。目前,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帮教工作中,由于缺少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手段,对那些拒不接受矫正或在矫正中表现不良的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组织一一特别是负责具体操作的司法所往往因有责无权,不能及时予以惩戒;而对那些积极配合矫正、表现良好的矫正对象的奖励,也因程序过于繁琐、规定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社区矫正组织没有法律授权等因素,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出奖惩结合的矫正方针。
(四)加大财政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一定的物质技术支持是很难完成的。从两城区试点情况来看,经费显得严重匮乏。建议可以借鉴外地做法,在保证车辆、通讯、电脑等办公设备齐备、社矫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到位的基础上,按社区矫正对象人均1000元或以上的标准由区(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培训、指导、管理、奖励等,并列入财政预算。
(五)规范执法身份
建议由省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证件,或由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工作证件,同时为社矫工作者统一制服,以便于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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