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工调研报告

  【篇一】

  随着大学的普及教育,和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加剧困难,现在的大学生们也逐渐觉察到了“危机”的存在,觉察到光在学校做一名好学生是不够的。走出象牙塔,去接触社会,来增长社会经验也会成为一个必然趋势。近期对在校本科大学生做的调查中显示超过60%的在校生有过打工的经历,这里面也不乏刚刚入学的新生。打工越来越成为一种潮流,尤其是在学生生活相对独立的大学里面,打工之风悄然刮起。但是在打工也存在一些问题。

  调查结果:

  一、打工方式: 被调查者首选的打工方式:32%家教,23%服务员(餐厅酒吧,商店),10%促销, 10%翻译,6%市场调查,另有16%选择打字、编程等。在有过打工经历的人群里有42%选择家教,21%选择市场调查,16%选择销售。 在选择工种原因方面,根据调查数据显示,32%的人看重的是工作的报酬, 29%的人希望可以自由的选择打工时间,有23%的人看重的是工作寻找的方便。 学生选择打工的方式时候更多的还是接近“学习”,尤其是有过打工经历的学生,在再次选择工种的时候是把家教作为首选的。分析原因:现在中国学生人数显著增高,很多家庭需要选择一名有文化有经验的大学生来辅导孩子,尤其在上毕业班之前。在采访中有一位家长这样说,选择学生家教一是为了给孩子补习知识,二是希望学生家教能告诉孩子一些应考的方法,这样一举两得。最为大学生方面,经历过高考的复习考试,一定的知识储备,也可以说是对大学前的基础知识是非常的熟悉,所以做起家教来可以得心应手。另外家教的报酬相对较高,促销、发传单每天忙碌8小时,报酬为15.20元,而家教每小时报酬就有25-30元,艺术专业甚至高达200元每小时,这也吸引了有知识没资本的大学生们。综合两方面的需求,双方一拍即合,从而也壮大了家教市场。 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也备受学生的青睐,服务员,理货,酒吧招待…这些劳动不需要什么技术,很容易上手,先对赚钱也是比较容易的。 一些脑力劳动的工作,例如翻译,编程,打字等等,学生选择的还是很少。很多大学生在学校有学过相关课程,也有相关证书,但是很多大学生缺乏对自己的自信认为这些工作做不来,怯于尝试;而这些相关用工单位也不敢选择在读大学生最为员工,认为他们缺少工作经验,或是对大学生的能力质疑,而且说兼职的人员不好管理。作者认为这样是种恶性循环,用工单位的谨慎削弱了大学生的自信,大学生不能在打工或实习的时候找到对口的工作,也就总是不能从自己相关专业或特长寻求职业,发挥不了特长,每每从一些劳力开始做起,这是一种对资源的浪费。我认为大学生应该多一些对自己的自信,同时我也希望各种的用人单位能相信大学生的实力,多给大学生一些实践的机会。

  二、时间安排: 35%的人愿意随机选择时间,29%的被调查者能够接受每周2-3天的打工时间。29%能接受每周3-4天。 在有过打工的经历的人群中大多数的大学生(55%)只有过一两次打工经历,也就是说大多数的学生只是尝试了一下,并没有把打工作为一种主要经济来源。在外地上学的学生大多数(83%)都有在校期间打工的经历。当被问到上课时间如果和上课冲突的时候,只有13%的学生会坚持打工,大多数的学生都会选择放弃打工,不耽误学业。 被调查的人群里的暑假计划,选择补习的占48%(大三50%,大二38%),选择休息的占26%(大一40%,大二38%,大三2%),选择出游的占21%(大一14%,大二25%),只有2%的被调查者选择在暑假打工。 调查显示:虽然打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大多数的学生没有把打工当作很重要的事情,在时间的安排上还是以学业为主,利用课余的时间来才来做一些兼职。在假期里,学生们主要还是在学习、充电,准备考一些证书,或是为下学期做准备。 分析其原因,学生没有那么多经济上的压力,而且又比较繁重的学习任务,学习成绩决定了将来的出路,学生还是能作出正确的选择。 而结果中明显显示出了不同年级对于时间安排的不同。大一的新生,都是刚刚进入大学学习对于形势都没有太多的认识,没有感受太多对于学业和社会给与的压力,往往在假期还是选择休闲的占大多数。而对于大二而言,有迫于下一年的英语和计算机考试,假期的安排也是选择补习的比较多。大三的学生,有的忙于做考研的准备,有的忙于实习,他们是学校里最为现实的一个群体。从这里也可以显示出大学生就业的严峻性,他们暑期学习的比例远高于其他年级,也是他们想通过更高的学习,或者是拥有一些有说服力的证书,来给自己以后的就业带来一些资本。

  三、找工的渠道: 朋友介绍占39%,亲戚介绍占23%,通过招聘广告占23%,通过学校占19%,中介占16%,。 中介的力量在逐渐减弱。由于中介公司在现在还存在一些问题,报道中介公司的欺骗行为的报道也随着打工学生的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与日俱增,这些负面报道会影响学生的选择。为避免中介的烦恼,现在很多用人单位直接到学校招聘,学校方面也在做积极的工作,设立一些勤工助学机构为学生提供安全的便利。 对于许多大学生来说,暑期打工不仅可以获得报酬,同时还可实践课堂知识,开拓视野。然而,在学生们打工热潮涌动的背后,却也存在着许多令人不安的因素,很多学生虽想打工但苦于多方求职无门,学生们也希望能通过保障自己利益的方式找到工作。但事实上,绝大多数学生外出打工都是自主行为,并不通过学校的相关机构。所以学校所能起到的管理协调作用十分有限。 在调查中,我们还能可喜地看到,有一些人通过网络联系自己的工作单位,这种方式无疑扩充了的学生的眼界,变被动为主动,能有选择性的打工。

  四、打工的目的: 通过打工最主要想锻炼自己的占52%。19%的调查者打工是为了助学。选择打工为了消磨时间的占13%。另有10%选择打工的目的是为了接触社会,报酬无所谓。 大学生兼职打工的目的很多,但期望在打工中成熟,获取宝贵的助学金则是他们最基本的想法。对于家境窘迫的学生而言,打工则更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兼职打工还有一个好处:丰富个人经历。时下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往往要求有工作经历,大学毕业生虽然没有工作经历,但若有“丰富”的打工兼职经历,在毕业求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砝码。

  五、老师及家长对打工的态度: 调查结果:71%的家长支持孩子打工 在对家长能接受的兼职工种进行的调查显示:家教占58%,服务生占19%,销售占6%社会调查占1%。 另外23%的学生接受过老师的帮助来找兼职。 这里来看,大多数人还是支持学生打工行为的。家长们希望的是孩子初入社会能不受骗,还能发挥自己的特长。很多家长对于孩子做一些一些体力活和一些简单劳动都持有一些意见,认为都是大学生了应该做一些高级的工作,然而这与没有任何专业特长的大学生无疑是一种矛盾。 结束语,维权的提醒: 在调查的学生中,只有2%的人会在选择职业的时候看重自己的权益。而在打工中有63%的人都多多少少有自己权益受到伤害的经历(克扣工资,老板刁难等等)。这说明了学生的维权意识比较差。援引中国青年报报道: 维权率只有10%。打工的大学生被侵权后,大多只能有泪往肚里咽。李迎丰说,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劳动部门在大学生打工方面仍然是“有心无力”。 北京金研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劳动事务部主任、劳动法专业律师刘昊斌告诉记者,打工的在学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没办法确定劳动关系,所以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如果大学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但这样做,成本高、效益低、速度慢,对大学生来说非常不划算。 刘昊斌说,用人单位不愿与在学大学生确定劳动关系,是因为一旦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为之开立社保账户。而大学生既使整个假期都用来打工,时间最长也只有一两个月,而且大学生打工单位非常不固定。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规定,《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3个方面: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律师认为,只要大学生通过自己的知识和体力提供了劳务,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该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同等的作息时间、安全保障、工资待遇等。但大学生以教育实习名义到企业工作的情况除外。 由此,大学生们应该主动保护自己的权利,大学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利用法律武器,假使在短期的兼职工作,也应该对自己的权益做出应有的维护。

  【篇二】

  调查目的:

  时下,大学生通过利用课余时间找份兼职工作打打工或在假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打暑期工、实习体味生活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有的却认为挣钱并不是大学生打工的惟一目的,不少同学把打工看作是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许多学校也积极鼓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可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积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

  调查对象:

  大学生成长成才,是高等院校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大学生社会实践已成为培养合格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决不能忽视或放弃大学生社会实践。

  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通过对大学生有否参加过暑期工、兼职或实习,最想参与何种社会实践,所参与的打工或实习是否与所学专业相符,能否体现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及在工作或实习中获得了什么等问题进行展开。

  调查结果:从调查中发现,许多大学生都认为兼职是大学生的第二个“课堂”,通过兼职可以学到许多宝贵的东西。“存在就是合理”,职业没有高低之分,无论什么职业都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就看自己的需求。不少大学生觉得只要是能够赚钱的工作,就可以去试一试,品牌代理,促销等以前不会是大学生从事的工作,现在都成为了大学生们可以接受的工作。

  有52%的同学认为如果要参加社会实践,最理想的就是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交流,其次是打工或做兼职占40%;而56%的同学有做过兼职,20%打过暑期工,14%参与过实习,表示从未做过的仅占10%;现在大学生兼职、打工,除了做家教(14%)、网络的实习实践(6%)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兼职或打工时从事派传单、商品促销(22%)、校园销售(14%)、当餐厅服务员(8%)等简单、不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作,但却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去甚远,76%学生认为所实习或兼职的工作与自己专业不全相符或完全不符,仅24%的人认为完全或基本相符。能够使大学里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的只占38%,在实习或工作中66%的人满意自己的课外实践能力;12%的学生认为兼职是为以后的求职做准备,在选择实习或打工目的是什么的时候,有32人选择“接触社会,积累工作经验”,占了总数的64%,选择“赚取生活费”,占了20%。从选项人数中显示,大学生兼职以赚钱和充实自己为主要目的。现在的大学生已经将打工看得很重了,钱虽然是一定因素,但是希望通过打工获取的经验对将来就业时有所帮助应该是更多学生考虑的问题。大学生在打工时间上的弹性还是很大的,这应该和他们宽松的学习环境有一定关系。56%的人会选择在假期实习或打工,30%会选择任何没有课的时间,12%会选择周末。有31人认为在不影响学习的基础上赞成合理兼职或打工实习,19人很赞成兼职、打工,没有人反对。54%的人都提出学校除了提供就业指导以及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提供实习机会,22%觉得学校应该提供就业体验,至于选择素质拓展和职业生涯规划的各占12%。

  调查结果分析:

  在调查中发现没有人在参加社会实践上选择“参加‘三下乡’活动”一项,说明当代大学生与以往的大学生相比较,他们的求学经历、生活条件、所处社会大环境都相对优越,也没有经过必要的挫折教育,因此,他们意志往往比较脆弱,克服困难的能力也较差,常常是对社会的要求较高,对自我的要求较低。当前,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成为不少地方采用人才的两个新标准。参与“三下乡”实践,其目的是为了支援农村的教育事业,同时给农民带去相应的指导,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与劳动实践相结合,并从群众中学到做人做事的道理,用于知道自己的将来的学习生活工作。现在大学生,除了一部分学生来自农村以外,很有一部分是来自城市的,往往这些学生家庭环境好,父母亲更是不允许或者不支持自己的孩子参加所谓的 “三下乡”实践活动,这样,学校所提倡的通过 “三下乡”实践活动来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就未能够达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三观指的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于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主要是围绕自己出发,致使大学生自身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不足,更不用说参与“三下乡”活动服务人民了。

本文已影响6827
上一篇:营养改善计划调研报告 下一篇:教师行业调研报告

相关文章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