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养老观的调查报告

  调查主题:关于大学生养老观的调查

  调查对象:在校各年级大学生

  调查方法:通过网络发邮件进行抽样调查

  调查时间:20xx年4月18日至24日

  调查目的:通过对大学生养老观的调查,了解其当前的养老的心理问题及其对当今国家养老制度的看法。

  一、前言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而中国一直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为主导,崇尚“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养儿防老”,而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在接受高等的教育之后对养老观的心理却发生了改变,但依旧摆脱不了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影响。

  二、调查结果分析

  问卷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大学生进行调查,一是个人对父母养老的心理,二是个人养老问题的心理,三是个人对现今国家养老制度的评价及期望。通过对调查结果的总结,可得到分析如下:

  (一)、个人对父母养老的心理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清楚知道自己父母的生日的比例达76%,不清楚的只有14%,有86%的大学生知道自己父母最需要什么,而认为“百善孝为先”适用于现代社会的高达92%,但在问及自己与父母长时间住在一起回产生什么心理是,73%的大学生都是不清楚。

  通过调查可以看出大学生的养老观念由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逐渐改变,对于传统的“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认同不一致。从整体看,大学生都认同作为子女应该孝顺自己的父母,但他们在其他方面还是希望独立,渴望思想上精神上的自由,这一点相比于上一代的观念发生很大的转变,更加趋向于现代的养老方式。但是被调查的对象都是在校大学生,他们没有踏入社会,为体会到现实生活的压力,问卷答案可能与现实情况有所误差,他们只是以自身理性、道德为基准点接受调查,因此多数大学生对于父母的养老问题都处于不清楚、不确定的状态。出现这一结果主要受自身受教育程度,经济条件,还有老人的健康问题的影响。

  (二)个人养老问题的心理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只有3%的大学生在自己年老是在经济上依靠自己的子女进行生活,但同时有57%的大学生选择由子女照顾的养老方式,而不愿去养老院生活。

  由此可以看出,在谈及当代的大学生的养老心理时,他们希望有自己的能力养老,而在经济上不依靠自己的子女,但考虑到现实的不确定性因素及受到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还是有依靠自己子女养老的这方面倾向,这一点正是符合传统的养老方式。因此这可以说是大学生在接受现代教育同时与传统观念思想相互碰撞,产生矛盾,虽然其进行养老时在经济上不依靠子女,但是都希望在情感方面与子女沟通交流,保持家庭和谐的关系。

  (三)个人对现今国家养老制度的评价及期望

  调查结果显示:有49%的大学生认为不应该让国家完全承担养老责任,而且大多数认为中国的养老制度在未来20年之内不断健全的期望值不大,但在谈及现阶段健全养老制度时,有65%的大学生认为应该全国普及定期发放养老金,28﹪的大学生认为应该开始征收社会保障税。

  这说明当代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淡薄,对国家保障及其社会养老制度怀着地希望不大,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今我国的养老制度不健全。同时也体现了中西方养老方式和观念的不同,在西方不主张父母与子女住在一起,18岁以后就应该独立,所以大多数夫妇健在的老人都有自己的住宅并在家里安度晚年,而不依靠自己的子女。而且在西方家务劳动趋向于商品化、社会化,养老中的各种照顾和支助性服务需求已经部分地依赖社会来完成,呈现一种接力式的形式。在中国,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和想,主要还是依靠子女,是一种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其呈现一种互相式,即是父母承担了对子女的抚育义务,子女也相应地承担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在我国,对家庭养老的责任不仅是道德上所提倡的,而且在法律上也是有要求的,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三、调查结论:

  当代大学生的养老观向西方倾斜但亦没有摆脱中国传统文化的束缚,表现出一种非常矛盾的心态。感情上依然依赖子女,但经济上不再依赖。大多数学生对我国未来的养老制度的健全并没有多大期望,因此他们更加渴望将来能够享受到较为健全的养老保障。

  四、对养老制度健全的措施及建议

  现阶段,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老年养老制度。随着我国老年人所占比例的逐渐上升,我国将提前进入老年化社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我国人口比例为13.26%,这意味着在未来可预期的时间内,80后、90后的年轻人将面临沉重的养老压力。因此加快健全我国的养老等有关制度迫在眉急,至关重要,根据本次调查及其分析,得到以下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一)完善基本的养老制度健全管理机构,加快立法工作。以实现全覆盖为目标,分类指导,抓点扩面。开源节流,建立多渠道筹集机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全,没有相关法律对这一问题进行保障和监督,所以要加强立法,以保证养老这一艰巨工作的有效进行。而且要本着社会公平的原则,完善养老的有关法律制度,提高调节社会分配的水平。再者,要加快养老保险立法步伐,使养老保险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以提高制度的稳定性。

  (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险的标准。在养老保险方面,要逐步形成一套与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相关的调整体制,也就是说,工资增长了,物价提高了,也要相应的提高社保的待遇,这样才能有养老的经济能力。而且要准备建立相关的最低养老保险金,并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三)建立城乡有别的养老保障模式。我国的社会养老制度体系有非缴费普惠性养老模式、缴费性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企业年金及个人寿险储蓄性养老模式和家庭养老等多层次构成。其中缴费性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寿险产品的目标主要是城镇从业人员,是养老保障发展的主体。企业和个人寿险储蓄安排的养老保障将成为城镇退休人员生活的补充性资金来源,也可以提高其晚年的生活质量。非缴费型养老保障可以使那些贫困的老人生活有所保障,同时,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等有效的模式利于在有相应条件的地区发展。

  (四)提高个人参保意识,积极发展商业保险。采取自愿性,由政府提供政策,个人具有经济能力和偏好选择。通过提高个人的参保意识、加大执法力度等,不断提高参保率,并推行激励机制,对多缴费者给予相应较多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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