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乡的行政服务工作,本人于近日到部门和群众中,以乡行政服务中心为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与中心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查看了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工作台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我乡行政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政府的服务理念逐步树立。乡政府在政府院内设立建筑面积达200平方米,其中办证大厅150平方米的行政服务中心,为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XX年6月,乡政府启动职能归并改革工程,制定了职能归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统一集中到乡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逐步实现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初步形成了一个办事公开、廉洁高效的现代行政管理体系。自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共办理各类申请件2800件,日均办结50件,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率为100%。
(二)部门的大局观念明显增强。政府各职能部门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投入到职能归并工作中。一是大多数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并对外承诺和公告“中心的窗口是本部门唯一的审批事项受理点”。二是多数单位授权较为充分,给窗口工作负责人以充分的事项审批权,由其独立审批并承担责任。这种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模式,为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理各项手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行政服务工作机制日趋规范。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机制不断得以深化,管理逐步走向规范。突出窗口管理,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考勤、请假、作息等制度,建立窗口办事首问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积极开展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明星”等活动。公开中心监督电话和投诉电话,加强对中心效能行为的检查监督,积极开展群众评议工作。
(四)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以创“人民满意机关”为抓手,创新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不断完善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传真服务和绿卡服务等运作机制,大大提高了审批办理的效率。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乡行政服务工作在为民便民、改善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职能归并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个别单位领导观念还未彻底转变,对职能归并工作不够重视,把行政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行政审批上,科室之间的职能还未理顺,存在着交叉现象。有的单位不能保证派驻中心人员的正常上班,今年上半年,有极个别人员从未到中心进行考勤。个别单位还把表现不好、业务或身体素质差的人员派入中心工作,雇用临时工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二)职能归并工作还不够彻底。从调查的数据中可以看出,职能归并工作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有的项目授权不够彻底,把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当作“收发室”,所有的项目都要送到原单位进行核定审批。
(三)服务态度与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乡直有关单位设在乡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科人员缺岗比较多;少数人员在窗口工作不安心,“临时”观念较重,业务学习缺乏,素质提高不快,对于不能一次性办结的事项告知不清,造成办事群众来回跑的现象,引起群众不满,遭到投诉。
(四)硬件设施和办公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目前我乡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场所是借用工商、房管部门的办公用房,办证大楼的建设还未列入乡委、乡政府的规划之中。启动职能归并后,每个窗口设立审批办公室,新增工作人员45人,现加上招投标中心的设立,使办证场所显得更加紧张;办证中心周边停车场地有限,致使办事群众停车困难,发生投诉等情况。建设电子监控系统正处在准备阶段,但经费问题尚未得到落实解决。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上述困难和问题,虽然受到了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但也有主观因素的影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政府”。乡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工作的领导,成立综合协调机构,统抓统管,统筹协调。要把改革审批制度,加强窗口建设,实行充分授权,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增强部门职能归并和授权的意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行政职能归并的重要性,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从服务人民群众的目的出发,理顺科室之间的职能 。
(三)进一步强化内部的教育管理和机制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来自政府各部门,其工作职责、人员素质、思想状况各不相同,为此,要针对不同情况和问题,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加强教育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考勤机制,细化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直接办理制、明确答复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业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窗口办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各种岗位制度。同时,要加强检查和监督,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继续深化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明星”等活动,树立敬业爱岗、争先创优意识。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倾听群众意见,把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对群众满意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并通报原单位。